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对于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定额补贴。
为加快推动通川区汽车以旧换新
帮助市民更好理解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小通整理了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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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将“旧”,美好不辜负
@广大通川车主
如您符合申请条件
快快行动起来吧
以旧换新,还不赶紧安排上!
综合自网络
编辑:王 月
编审:张 爽
总编:肖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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