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6月13日,盐湖区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约谈提醒会议。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领导、各市场监管所产品质量监管人员及全区80余户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人参加。

与会人员共同参加了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举办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线上培训。随后,会议通报了在前一阶段电动自行车整治中经营户存在的问题,并对经营户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醒。

会议要求,电动车自行车销售单位要立即对经销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进行自查整改,确保销售的产品及配件符合要求;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规范经营行为,严把产品质量关,落实进货索证索票查验制度,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做到亮照经营、产品可溯;严禁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电动自行车,严禁超经营范围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严禁销售“三无”、无3C标志、无标识的骑行头盔。

下一步,盐湖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结合投诉举报情况,严厉查处擅自改装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以旧充新再次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价格欺诈、销售非标产品、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为规范盐湖区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发挥应有作用。(来源:盐湖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