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经验总结,禁止转载复制。

博彩技术链犯罪是高科技犯罪,涉及大量电子证据,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难以辨别和鉴定。

电子证据是程序员涉赌犯罪中最重要的证据,要想争取到最轻处罚,首先要考虑的就是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一些程序员被抓后都很疑惑,明明自己在操作时使用了跳板、VPN、肉鸡等方法隐藏自己的真实IP、清除系统日志、擦除痕迹等,为什么还会被通过网络痕迹找到,这里面涉及的就是追踪与溯源反制、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存以及分析和关联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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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河南处理的胡某博彩案,就是因为不能形成网络痕迹的证据链,争取到了无罪撤案。

还有去年处理菲律宾某博彩平台案件,被告人自己承认在菲律宾某公司上班,并获利工资34万余元,但最终也是因为电子证据问题,没有被认定。

还有蒋某等人案件,虽然被告人口供承认开发了两款赌博游戏,但因缺少服务器数据,最终无法查清具体情况。

还有在新疆处理的王某、毕某等人犯罪案件,在山东处理的刘某等平台案件都是因为证据不足,最终撤案放人。

程序员涉赌等网络犯罪案件,要想争取到无罪和罪轻的结果,必须掌握电子证据的处理经验与技巧。

掌握专业知识,具有专业精神。

有证据,不代表这个证据是合法取得的,在网络犯罪案件中,经常出现,因电子证据取证程序不合法,而不被采纳的情况。

此类网络犯罪案件,与传统案件不同,需要我们律师具有专业的经验和处理技巧,如果平时对此类涉及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案件没有深入研究,不能熟练掌握电子证据取证有关的规定、知识和经验。遇到案件时,靠临时抱佛脚,从网上搜索一些肤浅的知识,很难发现案件中存在的真正问题,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不理想。

案例一、黎某等人网络犯罪案件,临沂市某县公安机关通过远程勘验远程抓取境外网站的服务器数据,制作006号远程勘验记录,只有勘验人签字,没有见证人签字,程序违法,最终该远程勘验笔录证据被推翻,案号:(2018)鲁x刑初204号。

案例二:还有我在江苏办理的某博彩案件,公安机关在对赌博网站进行电子数据检查时,因见证人不合法,电子数据检查程序违规,法院排除该证据。

一、程序员涉案件中常见电子证据的类型。

①远程勘验。对一些博彩包网技术公司后台、赌博网站后台、以及一些关联计算机设备的远程勘验电子数据。

②电子数据检查。对一些网页、网站数据的电子数据检查提取。

③扣押电子设备的电子数据检查。对扣押的嫌疑人的手机、电脑、u盘中电子数据的恢复检查提取,尤其要注意手机中聊天记录的提取、注意是否提取到员工表、工资表等。

④公安机关从百度、360、支付宝等网络公司调取的相关电子证据。

1、掌握电子证据取证的相关法律、技术标准。审查电子证据的取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电子物证数据搜索检验规程(GB/T 29362-2012)。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庭科学电子数据收集提取技术规范(GA/T 756-2021)。

电子数据法庭科学鉴定通用方法(GA/T 976-2012)。

程序功能检验方法(GA/T 757-2008)。

技术规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通用实施规范

软件功能鉴定技术规范

2、掌握电子证据的取证程序要求。

很多基层公安机关因为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对程序员涉赌案件在取证时,可能会存在电子数据取证不符合规定的情形。

常见的问题有:

①没有笔录。有的办案机关,直接截图,没有电子数据相关的勘验、检查提取笔录。这种情况经常出现,我现在正在处理的几个平台的博彩案件,都出现这种情况。

②没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并在笔录上签字。有多起案件,因为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合格,电子证据没有被采纳。例如,我处理的一起案件,公安机关在对网页进行电子数据检查提取时,用自己的辅警在见证人,违法,最终该电子数据检查没有被采纳,没有认定相关犯罪事实。

③审查电子设备扣押程序是否合法性。

在郑某等人案件中,因郑某处提供的U盘中的电子数据的来源、真实性、完整性无法确认,法院最终不予认定采信u盘中的电子数据。

a.审查是否有搜查证、扣押证、扣押程序是否合法。

b.审查封存前后的对比照片,看封存后电子数据的存储介质是否被使用或者被启动。

c.审查电子设备的扣押清单中,是否详细记录电子设备的外观特征、扣押的电子设备的具体数量,同时应当着重审查扣押的电子设备与法庭上出示的电子设备是否具有同一性。

④是否扣押电子数据的原始载体。

湖南某市侦办的徐某等人网络犯罪案件,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等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均是从网站上截屏取得,没有扣押、封存、随案移送原始存储介质。在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情况下,也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电子数据进行提取,未达到电子数据完整、全面、客观、及时的标准,最终法院认为,程序违规,无法认定公诉机关所指控的4个涉案网站的会员数、会员充值金额及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案号:(2019)湘xx刑初730

⑤审查电子证据保全环节是否合法:

a.是否屏蔽手机信号。

我正在处理的五个平台的博彩案件,公安机关在取证时,都没有屏蔽信号。我们要看,截图中手机信号的位置,是否有信号,还是打开飞行模式。

b、是否封存。在有些案件中,有些公安机关竟然对扣押当证据的手机不在封存,这是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

我今年处理的赵某等人案件,就出现这种情况。如下,不只是未封存,送检人也没有签字。

律师必须熟练掌握:

①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二、如何审查电子证据的证据链,争取无罪和最轻的处罚。

很多平台和app寿命短,并且多次换皮,经过多次开发。如何证明涉案涉案的赌博软件是某技术人员开发和维护的?对于在境外国家做博彩程序员的,警方没有去过境外工作场所,如何证明他们与赌博网站、技术公司的关联性,这些都是我们应该掌握的。

程序员涉赌博技术链犯罪案件,主要包括三条电子证据证据链:

第一条电子证据链:ip、域名、日志、代码等网络痕迹相关电子证据是否形成链条。

第二条电子证据链:聊天账号相关的注册信息、聊天记录相关的电子证据是否形成链条。

第三条电子证据链:从扣押的手机、电脑、硬盘中恢复出来的电子数据是否形成证据链。

对扣押的嫌疑人的手机、电脑、u盘中电子数据的恢复检查提取,尤其要注意手机中聊天记录的提取、注意是否提取到员工表、工资表等。我去年处理的某起技术员涉赌案件,就是因为从国内技术公司的负责人手机里提取到工资表才导致技术人员的相关事实被掌握。

我们要想在此类网络犯罪案件中,能维护好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掌握关于电子证据取证的专业知识和技巧。

要注意电子设备、数据信息、行为痕迹这三组证据能否指向嫌疑人,并且具有同一性, 要审查能否切断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犯罪工具与行为人的连接点,能否排除我们的合理怀疑。

首先,通过三步来审查:

第一步: 审查涉案赌博网站、app程序中是否留有代表作者身份信息的字符串信息,该字符串信息能否指向犯罪嫌疑人或者开发公司。

第二步:审查被告人电脑、手机中是否检测出涉案博彩网站、app的相关文件、程序,是否与公安机关提取的涉案赌博程序一致,主要包括文件名、目录名、md5值、MAC等是否一致。

例如,我去年处理的一起技术人员涉赌案,被告人开发的博彩网站是用JAVA语言开发的,而检察院指控的涉赌程序用C++语言开发,明显不能证明是一款。

要审查一:从被告人扣押的手机、电脑、U盘等电子设备中是否提取到包网公司、赌博网站某些信息。

①手机、电脑、U盘、网银等电子物证的扣押程序合法性问题。

②制作、储存、传递、获得、收集、出示等程序和环节是否合法,取证人、制作人、持有人、见证人等是否签名或者盖章。

③对电子数据真实性和关联性的审查。内容是否真实,有无裁剪、拼凑、篡改、添加等伪造、编造情形。是否载明该电子数据形成的时间地点对象、制作人、制作过程以及设备情况等。

郑某案件中,郑某U盘中的电子数据就是因程序问题,没有被采纳,案号(2017)粤xx刑初76号。

要审查二:

A、审查作案用的电子设备的同一性。

a.例如从手机IMEI码入手,审查能否锁定具体犯罪工具。

b.通过检查电子设备表面上所附的指纹、毛发等生物特征以及开机密码、开关机时间等,来审查是否能确定具体的设备使用者。

B、审查数据信息的同一性。

提取的电子设备中赌博软件所产生的临时文件、网络缓存等不易被人为删改的高价值密度的临时性数据,是否与嫌疑人的身份产生关联。

C、审查行为痕迹同一性。

通过电子设备的通话记录,微信、微博等社交软件使用记录,来证明网络赌博犯罪实施期间内,从时间和空间上能否排除他人对涉案电子设备的使用或操纵。

第三步:是否存在ip地址、域名等吻合的情况,包括被告人的电脑、qq、邮箱、微信、微博等个人账户的登录ip地址一致,审查虚拟主机、域名、解析记录、上网日志情况。

相关qq号、微信号、电子邮箱、收币地址、网银等的IP登录信息、MAC地址是否与犯罪嫌疑人产生关联。与同案犯联系的聊天软件的qq号登录的IP地址或MAC地址。用什么设备登录该账户,电子设备是否被扣押并提取到登录记录。在在各大网站、论坛、搜索引擎、qq群等发布平台宣传链接的账号的IP登录信息、MAC地址是否与犯罪嫌疑人产生关联。

要注意:

①使用公用WIFI、网吧电脑登录代理账户的IP地址以及MAC 地址的关联性问题。

②使用跳板、洋葱、代理IP、肉鸡登录代理账户的关联性问题。

③限制于技术条件,在很多案件中,服务器数据解析IP地址只能指明所在的区域,如北京、上海、成都等,无法锁定登录设备所在的街道、社区、楼栋等具体的位置。要注意解析出的登录设备唯一识别码是否与从犯罪嫌疑人处扣押的电子设备完全一致。

作者:张洪强律师,张洪强律师博彩技术链犯罪研究,禁止转载复制。有需要交流的可以百度搜索张洪强律师电话、私信。

程序员涉赌博犯罪(一):在境外做博彩程序员违法吗?怎么判刑?

程序员涉赌博犯罪(二):从电子证据、网络痕迹上争取最轻处罚。

程序员涉赌博犯罪(三):从赌博功能的认定上化解技术犯罪风险。

程序员涉赌博犯罪(四):从主观上“不明知”化解开设赌场罪风险。

程序员涉赌博犯罪(五):降低违法所得,从情节上争取无罪和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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