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劲彪)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顺利推进全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哈市印发了《哈尔滨市冬季清洁取暖住建领域散煤取暖用户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哈市将通过安装超低温空气能热泵、生物质炉具或电+生物质炉具以及搬迁、并网等技术路线推进分散式热源清洁化,以确保年底前实现城区四环内及县城建成区内散煤取暖用户清零。

据悉,哈市城中村煤改洁总任务量为241.55万平方米,县城散煤治理总任务量为241万平方米。根据《方案》,哈市将按照设施改造和电力增容配套同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安装超低温空气能热泵、生物质炉具或电+生物质炉具以及搬迁、并网等技术路线推进分散式热源清洁化

为此,各区县(市)政府作为散煤治理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科学谋划,明确支持政策,重点推进,确保按时、足量完成目标任务。落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屯党委政府的排查责任,坚决杜绝排查不到位、瞒报、虚报、漏报导致散煤取暖用户改造不彻底的问题发生,确保散煤取暖用户清零。各区县(市)住建局为实施主体,统筹组织推进排查、安装、验收和验收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将已完成改造的区域划定为散烧禁烧区,禁烧区内禁止民用散煤销售行为,区县(市)政府组织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民用散煤销售行为。

同时,各区县(市)要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散煤取暖用户。组建工作专班,对设备安装和使用进行全程监管,设备要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要以散煤取暖用房为单位,采取整村整屯推进的方式,全面消除冬季散煤取暖用户。对禁止居住的D级危房和确属长期冬季无人居住的房屋,要避免安装的散煤替代设备被闲置的现象。验收时,应完善人具合影、建档立卡、合同、票据等验收材料。

各区县(市)政府要统筹协调区县电力部门,按照先易后难、配套到位的原则,同步推进散煤替代电力增容等配套工作,确保居民按期用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