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平县延伸平安触角,加强部门联动,积极践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主线,重点强化机制建设、源头参与、部门联动、关爱救助等行动,构建具有罗平特色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织牢织密妇女儿童保护网。

强化机制建设,夯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基础。该县构建纵贯县、乡条块联动的运行机制。建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队伍168支,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县乡整合多部门力量打造集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关爱帮扶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维权服务中心(站),推动个性问题因案施策、疑难问题专题协调、共性问题成批化解。

强化源头参与,减少侵害妇女儿童案件发生。该县畅通妇女儿童诉求反映渠道。各级各部门依托村社网格、信访、12338热线等渠道,快速响应、受理妇女儿童的各类诉求,采取“统一受理、分类处置”的方式,及时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关爱帮扶等帮助,有效防止矛盾升级恶化。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保护妇女儿童强大合力。2023年以来,全县各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队伍共排查婚姻家庭纠纷3729件,化解3421件,化解率为91.74%。公安机关共受理并依法处置家暴警情873起,给予施暴者治安处罚18人,发放家庭暴力告诫书393份。法院受理离婚纠纷案件、抚养权纠纷、抚养权变更纠纷等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778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份,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加大对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等犯罪打击力度,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

强化关爱救助,最大限度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该县制定《罗平县妇女儿童特殊群体救助帮扶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与救助工作落实落细。2023年以来,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案困难妇女开展司法救助17人,发放救助款16.9万元。罗平县司法局、妇联等部门提供婚姻家庭咨询1000余次,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216件。

本报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吴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