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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上实发展(60074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新的进展。公开消息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公司需向受损投资者赔付损失。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上实发展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1月11日到期。目前,该案件一审胜诉判决虽然尚未生效,但对后续投资者索赔具有重要参考作用。在诉讼时效内,适格投资者仍然可提起诉讼。

2024年4月10日,上实发展收到了上海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违规事实。

综上,上海证监局最终决定对上实发展予以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的罚款。由此引发众多投资者向上实发展提起诉讼索赔。

基于已有一审胜诉判决,律师判断,在诉讼时效内,于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1月11日期间买入上实发展股票,并在2022年1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