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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甄选

我做律师的“策略”故事

因涉及个人隐私,本案被告人以我喜欢的一部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中的主人公瑞恩命名。同电影一样,这是一个关于拯救的故事。

01

突发

瑞恩是一位中年律师,华东某省人士,来深圳打拼多年。

2021年4月某日,我外出去法院递交材料,微信工作群突然炸开了锅。我通过聊天记录得知,瑞恩被惠州市公安局某分局三名公安直接从办公室带走。一些律师表示,瑞恩可能只是带走配合调查,说不定晚上就会放出来。为了以防万一,律所紧急派请两名律师前去惠州市公安局某分局了解情况。然而,案件并不如预期乐观,正在向坏的一面急速发展。

02

迷雾

次日,瑞恩因涉嫌虚假诉讼罪及妨害作证罪被刑拘。律所迅速组建一支刑辩团队,我也在其中。“拯救瑞恩计划”正式启动

在侦查阶段,我们通过会见瑞恩得知如下案情:

2016年6月份,惠州A房地产公司就其开发的三套商品房分别与丁、戊、已三人签订了购房合同。其后A公司的法律顾问B律师找到瑞恩,请其代理丁、戊、已三人起诉A公司要求履行购房合同,并交给了瑞恩丁、戊、已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定金收据等材料。瑞恩拿到上诉材料后,草拟并代签了起诉状等文书,后向惠州市某区法院申请立案。

2016年年末,该区法院先后将上述三套房子其中一套分别判给了甲和丁,因此案发。后该区法院将上述线索移交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随即多次传唤了丁、戊、已三人进行调查。公安机关认为B律师和瑞恩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司法活动,触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涉嫌虚假诉讼罪;而且涉嫌指使丁、戊、已三人作伪证,触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七条,涉嫌妨害作证罪。

瑞恩坚持自己无罪,称其本人主观不明知一物二卖,不明知购房合同、定金收据等材料为假,更未教唆指使丁、戊、已三人作伪证。因侦查阶段无法看到案卷,所知信息有限,辩护团队经过研判,决定支持瑞恩,同侦查机关进行了深入沟通,尝试申请取保但未果。案件第一次陷入僵局。

在侦查机关呈捕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递交了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但是又一次事与愿违,瑞恩最终还是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案件随即进入捕后侦查阶段。期间我们会见了瑞恩几次,并进一步同办案机关沟通,但仍未取得良好进展,案件犹如走入迷雾之中,寸步难行。我们只能积蓄力量,等待时机。

03

时机

侦查终结后,案件被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机已到。我马上申请阅卷,一共十五卷,卷数虽不多却十分沉重,因为这关系着瑞恩的职业生涯与人生。

众所周知,刑事阅卷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成效。所以我预先制定了阅卷方案:

以瑞恩客观方面是否实施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否实施教唆指示丁、戊、已三人作伪证,以及主观方面是否明知为主脉络;

同时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坚持主观证据“一纵一横”比对方法,“一纵”是按照时间顺序对同一主观证据纵向比对,找出矛盾和一致之处,“一横”是不同主观证据之间横向比对,相互印证;

最后是坚持主客观一致,将主观证据同客观证据相互印证,力图还原事实真相。

通过仔细阅卷并制作阅卷笔录,我对案件整体脉络有了把握。本案中,瑞恩主观上认为丁、戊、已三人案件民事法律关系、民事纠纷真实存在;客观上实施了违规代签起诉状等文书的行为,应在违规执业层面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其次丁、戊、已三人讯问笔录及辨认笔录,均指向B为教唆其作伪证的律师,并未指向瑞恩,案件有了曙光。

在此阅卷笔录基础上,我草拟了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提交至检察院。虽然提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未获成功,但是好在法律意见书起了作用,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案件被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个月后,案件被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我们第一时间对补侦案卷进行了阅卷,但是案情没有任何突破。之后案件被第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切似乎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04

翻供

案件经二次补侦后,被公安机关第三次移送审查起诉。我们对二次补侦案卷进行了阅卷。案情急转直下,丁、戊、已三人全部翻供,并且一致指认是受瑞恩教唆作伪证。如果二次补侦证据不打掉,瑞恩极有可能坐实妨害作证罪,我们之前的努力将功亏一篑。

怎么办?我经过仔细思考,决定将二次补侦卷放在全部案卷中,整体比对,综合判断;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我认为丁、戊、已三人的二次补侦笔录出奇一致,且与之前稳定供述相矛盾,二次补充侦查活动在收集证据时极有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有了这个推断之后,我迅速收集、整理、对比、分析案件材料,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后形成了一篇《侦查活动监督申请书》,要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在第二次补充侦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侦查活动监督申请书》最终发挥了作用,《起诉意见书》中瑞恩涉嫌虚假诉讼罪及妨害作证罪,在《起诉书》中变为了虚假诉讼一罪,妨害作证罪被成功打掉。

05

宣判

2022年年中,瑞恩在被羁押一年多之后,被法院判决犯虚假诉讼罪,刑期实报实销。

06

收获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案情一度被迷雾笼罩,辩护律师寸步难行。但是作为刑辩律师此时更要坚守,做到不抛弃、不放弃,积蓄力量,等待时机。当时机到来之时稳扎稳打,出手务必一击见效。面对集体翻供这一险境,优秀的阅卷和文书写作技能将是刑辩律师绝地反击的有力法宝。

无罪的结果是许多刑辩律师的追求,也一度是我的追求。一个无罪的结果固然令人欣喜,但经历本案的一波三折让我认识到:

一份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的判决更有价值。刑辩律师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为无罪之人洗清冤屈,更体现在确保每一份判决的公正性!

-end-

特别声明:『我做律师的“策略”故事』系列主题征文稿件仅代表投稿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策略律师及策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任何形式之法律意见。如有意向就相关议题进一步探讨,建议与投稿者保持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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