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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王敏 6月17日,厦门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发现世纪证券厦门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世纪证券厦门分公司对经纪人管理不到位,存在经纪人未按照《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执业地域范围展业的情形,执业地域范围与公司的管理能力及客户管理水平不相适应。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世纪证券厦门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90年的江西省证券公司。2001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剑峰。该公司由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9.39%,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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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世纪证券实现营业收入8.87亿元,同比下降7.99%;净利润为6169.59万元,同比下降59.21%。

相关公司:世纪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