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青海职业技术大学的通知

青政〔2024〕2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青海职业技术大学的函》(教发函〔2024〕11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海职业技术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省政府领导和管理。

二、青海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首批设置的6个职业本科专业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学校机构编制、法人变更、办学经费等事项,由省直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定办理。

四、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学校内涵建设发展,科学规划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与产业发展、技术变革和社会人才需求紧密对接,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青海职业技术大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模式探索,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