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查出伪证犯罪

前不久,我们收到一起被改判无罪的案件当事人送来的一面写有“司法为民暖人心,法律监督彰正义”字样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这让我又回忆起办理该案时的情景。

这是一起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自行补充侦查权成功查办的故意伤害伪证案。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认真践行检察官亲历性原则,以“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坚持客观公正,重新审查所有案件材料,成功追诉4人(串通作伪证的3人和1名滥用职权的公职人员)。同时,广东省检察院抗诉后,案件当事人被改判无罪。

2018年10月24日,韶关市某小区丹桂飘香,在一棵桂花树下,年逾五旬的李某正踩着方凳采摘树上的桂花,这时,小区业主柯某经过,见状上前劝阻,双方发生口角。争吵间,李某忽然从凳子上跌落摔伤手臂,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李某认为是柯某动了她所站的凳子致其摔倒,随即报案。

公安机关根据李某的陈述以及谭某等目击证人的证言,认定柯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后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七个月,柯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柯某不服生效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一起看上去很平常的“小案”,为何当事人却一直申诉?从案件材料来看,用于证明柯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应该说是充分的,不仅有两名目击证人的直接指证和被害人的指认,还有很多群众证明案发当天柯某与被害人确实发生了争吵。

韶关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受理该案后,通过认真审查并询问相关证人,发现案件中的两名目击证人的证言存有疑点,于是立即将案件移送本院第五检察部作进一步深入调查。通过对案件进行全面核实清查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两名关键证人存在作伪证的可能,该案具备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的必备条件,遂向省院提出审判监督抗诉。

我们收到案件后非常重视,对案件进行认真审查,梳理了需要查明的三个重点:一是两名关键证人的证言是否确实是伪证;二是如果排除这两名证人证言后,在案证据能否认定柯某构成犯罪;三是证人为什么要作伪证,这其中是否存在违法取证行为。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在省检察院的统筹下,我们充分发挥三级院一体化办案优势,围绕柯某究竟有无推倒被害人,两名关键证人是否到过现场、是否亲眼看到柯某推倒被害人,以及如果二人是作伪证,其动机是什么等问题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我们通过询问案件相关当事人、实地走访查看案发现场,并前往关键证人谭某上班的公司调查其上班的情况,核实案件细节,进一步厘清和完善了在案证据。同时,我们还多次询问关键目击证人谭某,并对其释法说理,他深刻认识到自己所谓的“好心助人”实则已经触犯了法律,主动承认其并未去过案发现场,案发时在公司正常上班,根本没有见到柯某推倒被害人,其是受人指使作伪证,并详细讲述了作证的过程。

原来,李某摔倒受伤后心有不甘,想要柯某承担法律责任,但苦于不能确定其受伤是否与柯某有直接关联,事发现场没有监控,周围也没有人表示看到整个事发过程。于是,李某的女婿文某便请朋友卢某帮忙找到谭某,跟他们说其岳母在小区被人弄倒摔伤了手臂,小区有人看见,但对方耍赖不肯认账。谭某听闻愤愤不平,表示愿意充当目击证人帮助李某讨回“公道”。为了增强证词的可信度,谭某等人还到事发现场熟悉方位,几天后,谭某完成了辨认犯罪嫌疑人等法律程序,整个证据链条可谓是做得天衣无缝。

经过自行补充侦查,并结合案件原有证据,我们认为原有两名关键证人的证言不具有可采性,应当依法排除。在排除两名证人证言后,除了被害人的指证,在案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明柯某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认定柯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22年6月,我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是我们一直践行的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理念。随着案件关键证人的突破,我们还发现,该案有可能存在侦查人员违法取证和渎职失职情况。为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落实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广东省三级检察机关同向发力,联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最终发现了取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对相关侦查人员可能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依法移交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办理。

检察机关依法走访公安机关,与公安机关座谈,共同研究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公安机关对此高度重视,与检察机关共同研究举措规范取证行为,提高侦查办案质效,实现提高办案质量双赢多赢共赢的目的。

2022年7月和10月,检察机关以卢某、文某涉嫌妨害作证罪,以谭某涉嫌妨害作证罪及伪证罪,依法进行追诉。最终,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公安机关人员滥用职权案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之中。广东省高级法院再审后采纳我院对柯某的无罪抗诉意见,于2023年8月25日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柯某无罪。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法律是严肃的,不懂得敬畏法律的人,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依法作证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证的目的是要查清事实真相,从而实现公平正义,如果违背事实作伪证,不仅不利于维护公平正义,伪证者还会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