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基本的通行规则。但总有少数驾驶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最终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李某某驾驶湘C牌照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涪陵区聚龙大道行驶至学府路路口(踏水桥红绿灯)时,遇红灯未停车,将正在从人行横道线横过马路的行人唐某某刮撞倒地,造成行人唐某某和驾驶人李某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巡警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发现李某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无视信号灯红灯情况下继续前行,导致事故发生!

当事人李某某驾驶摩托车闯红灯通行,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唐某某无责任。

再次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真正的马路杀手,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通过路口时,降低行驶速度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逆行确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供稿单位: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