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提案2023年科成转化-万祥军| 国科院研·科技成果转化

(文源/南方都市报·湾财社)新闻中国采编网 中国新闻采编网 谋定研究·中国智库网 国研智库·中国国政研究 国情讲坛·中国国情研究 商协社团·全国工商联 经信研究·中国经济和信息化 谋定论道·中国企业家论坛 哲商对话·中国儒商大会 赢在商道·中国营销企划 健康中国·大健康医药产业网 国食药监·大健康医药产业论坛 国研政情·谋定论道-经济信息智库 国科院研·科技成果转化 国稻种芯·药食同源-健康产业论坛 万赢信采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3年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于在北京召开。2023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全国两会期间,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提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全国工商联执委、国际科学院组织干事成员、国家政策研究室中国国情研究中心主任万祥军研读表明,各界代表纷纷就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议题提出建议,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贡献着智慧和力量,

全国政协委员刘中民:多措并举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全国两会,连任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刘中民等5位委员带来了一份《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提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把科技成果充分应用到现代化事业中去”“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对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保护和激励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以辽宁为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近年来,辽宁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库和企业技术需求库,梳理省内高校院所科技成果3467项,凝练省内企业技术需求943项,在保障科技成果供给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精准对接,2021年以来,依托各类载体举办撮合对接、路演、培训等成果转化活动1455场,服务企业20694家(次),推动科技成果本地转化3981项。”刘中民表示。

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得益于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对此,刘中民总结为,一是把对接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手段,二是深入发掘企业技术需求,三是积极引导科研人员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四是持续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流程服务。

“尽管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普遍存在着科研与产业‘两张皮’的现象,科技创新活动还广泛地存在着难以形成有用成果及成果难以满足企业需求的问题。必须探索更加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刘中民坦言。

为此,刘中民建议:一是建立国家级对接平台,使对接活动“制度化”和“定期化”。坚持常态化原则,政府牵头持续举办形式多样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进一步打造“创新挑战赛”“科技成果直通车”等科技成果转化品牌活动,为企业与科研人员搭建交流对接的桥梁,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合作。

二是推动科技成果实现“清单化”,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进一步建立完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库,持续跟踪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流程服务,推动成果转化。

三是推动对接方式实现“多样化”,务求实效性。建议科技部牵头组织开展门类齐全的大型综合撮合对接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同时指导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等专业化服务载体组织开展小型专项撮合对接活动,促进精准对接。针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最新科技成果组织开展专场对接活动,促进先进适用成果转化;针对重点行业及相关企业技术需求组织开展专场对接活动,为企业匹配合适的科技成果。

四是推动服务走向“市场化”,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坚持“市场化”原则,大力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培育壮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懂科技、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技术转移经纪人,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的全方位服务。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记者李洋) 文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王立平:加快能源技术创新 推动成果转化应用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在十几年前就开始布局新能源材料与系统技术,目前部分成果已经与企业合作落地,其中固态锂电池技术能够将量产型电池效率从23.8%提高到24.8%,获中科院创投基金投资,实现了技术的转移转化,推动了产业创新。

新能源材料与系统技术研究应用方面仍存在众多挑战,比如氢能推广应用方面,绿氢制备成本是限制其应用的关键因素;锂电新材料方面,高能量密度锂电池的安全性是制约其大规模商业化的重要瓶颈之一。

新能源产业将成为世界各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新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发展会催生一个巨大的市场。发展新能源经济不仅可以开辟新的能源供应途径,增加新能源供应量,还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推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新能源经济将在调整产业结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经济运行的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原创成果能不能顺利、高效地走出实验室、实现产业化,与科研整体布局和成果设计开发密不可分。宁波材料所的定位是:料要成材,材要成器,器要好用,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是推进产业化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研究所要保持与企业的深入交流和密切联系。因为只有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和工作实际,才能切实做好成果转移转化。

成果转化应当注重原始创新,切实瞄准产业行业实际需要;在研究过程中,要重视搭建创新链,着力开发成套技术和全产业链技术;在成果落地时,要加强与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源的紧密联系,形成源头创新、成果转化、市场应用链条,着力提高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坚持创新发展是我们科研工作者的首要任务。我们聚焦真需求,解决真问题,锻造真本领,以科技促进发展为己任,持续提升重大科技任务攻关能力,专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专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注满足国家战略性需求,努力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文源/国家电网报)

张伟滨:打破四困境,促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缺依据”“不敢转”“不会转”“路不通”,这是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会副主委、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骨科主任张伟滨对于当前医学医药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普遍存在四个现实困境的总结。他呼吁,亟待制定针对性改进策略。

成果转化面临政策冲突

在张伟滨看来,“缺依据”主要表现为公立医院在转化关键环节无据可依。这是由于公立医院无形资产管理涉及后勤、信息、财务、资产管理以及科教等多个部门,难以综合定价,导致公立医院在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缺少依据,难以适用。

同时,科创人员因为担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不敢转”。即使科创部门出台了支持成果转化新政,但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仍按旧标准执行,科创人员和管理者担心成果转化触发财务风险。现实中,由于生物医药行业有长周期、高风险的特点,权威定价体系未形成。

因此,大量前景不明的医学成果,估值时不确定性大,一旦后期实际市值高,极可能在事后审计中,被认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医院和医学院普遍缺乏专职辅助转化团队,使得高水平公立医院医生有了好的科技成果也“不会转”。

此外,2012年人社部和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参与经营类活动或兼任职务领取报酬。各地公立医院也多有“不允许医院以代持方式成为股东”的规定。一旦医院作价入股,医生研究成果最终会形成产品进入医院使用,会带来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风险。因此科技成果转化的作价入股投资“路不通”,而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又往往不适合高水平医学成果转化。

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百米

张伟滨建议,要统筹多部门制定政策,厘清政策模糊地带,共同商定免责条款,共同划定转化过程中的“红线”。可借鉴华西等医院转化经验,明确转化规章,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百米。高校应成为专职辅助转化人才集聚的场所。“依托高校”组建专职辅助转化团队,可更好沟通上下游、辐射学校/附属医院及科研院所。

斯坦福的OTL模式已成为美国大学技术转移的标准模式,主动出击寻找有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并设立技术经理人对每项成果全权负责沟通、专利、谈判及收益分配等,增强成果转化效率。这一模式值得国内医学院和医院借鉴。

政府还需加大力度畅通相关渠道,清除影响作价投资方式落地的规则阻碍,畅通“产学研”创新链条,推进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文源/上海科技报)

全国政协委员梁丽萍:支持山西中部城市群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科技学院院长 梁丽萍

一、问题的提出

2017年,科技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有序推进区域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工作,制定了《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截至目前,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已达到12家。

从中部六省来看,2021年,科技部批复了湖北汉襄宜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2022年,科技部批复了安徽省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湖南正在申请创建长株潭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河南正在推动创建郑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明确提出,支持山西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随后山西开展了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山西全省域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后又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为载体申请创建,但均未获得科技部批复。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武汉、长株潭、郑州、合肥等都市圈及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再次提出,支持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

二、山西中部城市群的潜力与优势

山西中部城市群范围包括太原、晋中、忻州、吕梁、阳泉五市,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山西发展的关心关怀和殷切期望,是山西“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的核心组成部分。山西中部城市群国土面积占全省的47.3%,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的50.0%,总人口占全省的46.3%,是全省发展态势较好的地区,也是极具发展潜力的区域。

山西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17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全部位于山西中部城市群范围内,有3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占全省的41%,其中,国家级开发区4个,占全省的57%;集中了全省73.2%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全省创新发展潜力最大的区域。

太原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先后获批建设。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加速,资本、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聚集,具备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基础和条件。

三、建议

第一,支持山西中部城市群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吸引全国特别是京津冀地区科技成果在山西中部城市群进行转化,着力把握增加科技成果转化源头供给、提升各类机构转移转化能力、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环境等关键环节,突出煤基低碳科技成果转化、高端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军民融合科技成果双向转化等区域特色。

开展承接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民间资本融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产业化加速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构建完善的市场化和标准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等示范,建设成为山西乃至中西部地区、全国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地、技术转移转化辐射源、科技成果转化功能集聚区。

第二,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基金向山西的投放力度,通过政府增信和适当让利,吸引社会出资和引导投向,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提供更强力的资金支撑,加速先进技术和产品落地转化。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山西分中心,建设阳曲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承转基地,合作建设一批开放型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实现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在群内转化。(文源/人民论坛网)

祁志峰委员:如何实现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

“在学校做出的科研成果很难转化,怎样才能使科研创新与世界接轨,让市场接受?”全国两会召开前,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简苗通过中青校媒面向全国各地青年发起的问题征集活动,向两会代表、委员提问。全国政协委员、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祁志峰给出回复。

祁志峰认为,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技术经理人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经理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他介绍,技术经理人是指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从事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并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技术经理人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搭建产业链与创新链双链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创新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以来,祁志峰一向很关注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我也发现,我们缺乏科技专业性人才队伍。我们去年就成立了陕西省技术经理人协会,通过协会来对技术经理人才的服务进行对接联络。”祁志峰表示,除了科技技术经理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外,他的团队还尝试在西安成立了全国首家科技成果技术撮合事务所,撮合对接技术方和市场方。

为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经理人,他建议多部门联动出台相关政策来引导、支持,成立全国性技术经理人协会,负责建立行业自律规则;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加强合法合规教育;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同时,建立省级技术经理人行业协会,便于高效开展工作。(记者 李若一 王林 毕若旭)(文源/中国青年报)

全国政协委员牛同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法治化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今年,我带来有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法治化水平的建议,希望能建立资本与科研成果之间良性合作关系,提高科研成果转化质效。

在长期实践基础上,我发现在资本与科技成果结合的过程中,成果持有方的法律知识准备不够充分,容易出现争议和纠纷。在科研成果转化中,大家都比较重视场所、资金等硬实力,对于法律方面的支持和投入普遍不足。不少科研人才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相应支持,不能准确把握自身环境,进而引发法律纠纷。

科研成果转化是技术资本与货币资本、人力资本的融合,科研工作者因为更专注于科学研究,商业法律意识普遍不强。此外,科研成果转化涉及知识产权、投资并购等较为复杂的法律内容,实践中又往往是由科研成果持有方与资本方交易谈判,后者相关经验丰富,科研人员如果没有相应的准备,很容易处于劣势。

为此,我建议加强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普法宣传,提高科研机构与科研工作者对相关法律的认识水平;在科研成果形成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服务应当提前介入,筑牢科研成果转化的权利基础;在科研主体与投资方等结合的过程中,提高律师等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水平,在股权结构设计、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界定和保护、投资退出等方面作出合理安排。

(文源/人民法院报)

尹双凤:全面提高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数量丰富、转化活动持续活跃,但成果转化率偏低, 总体转化率最高在30%左右,而发达国家高达60%—70%。据《2021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数据显示,中国高校获授权专利总数268450项,专利出售数为15169项,比率仅为5.65%。

通过调研高校、政府部门、科创企业、专业化机构、投融资机构等成果转化链条的主体单位,大家普遍反映,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痛点堵点主要集中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相关政策的细化和落地、新技术新产品的准入上市、中试基地的建设及要素资源整合等。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副主委、湖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尹双凤提出以下建议:

1.编制《科技成果转化操作手册》,提供标准化服务。目前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策等)多达60余则。据反映,这些政策一是存在不能协同、互相掣肘的现象。二是各高校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就高不就低”——即不是以上位法为执行依据;

而是在同类政策中执行最严格、最细致的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某些红头文件比法律更有效”的现象。三是由于对政策难以理解、缺乏操作细则等具体原因,造成高校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出现“不敢转”“不会用”“不能做”的现象。

基于上述缘由,建议在政府各部门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编制《科技成果转化操作手册》,为高校、企业、投融资机构、科研人员等提供明确指引。一是应厘清责任义务,充分解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模式,明晰各类成果转化程序及服务指引。

二是应突出问题导向,梳理散落于科技、教育、卫生、国资、财政等多个部门的政策文件,集中对科技成果转化事项中的办理流程、办理政策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等关键问题进行详细介绍。三是应力求简洁明了,制作清晰可视的科技成果转化业务办理步骤图表,明确提供各类文件的标准化模板。

2.针对院士等高层次人才给予定向政策,提供个性化服务。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院士)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创新水平具有关键作用,其研发成果往往具有颠覆性价值,能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但同时也存在转化难度高、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难点。同时,高层次人才团队多以解决特定需求为主,市场化目的偏弱,团队大多缺乏具有市场经验、熟悉成果转化的专职人员。

因此,建议:一是面向院士团队的重点成果精准施策,持续跟踪成果进度,对具备前沿性和市场前景的成果给予特殊政策扶持。二是政府可以考虑通过提供专门补贴、定向政策、金融工具和降低上市许可门槛等推动其转化落地。三是为院士团队配备优秀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门人才,并将科技成果转化业务与日常科研管理等职能剥离。

3.建立新技术新产品转化绿色通道,提供区别化服务。新技术新产品一般没有可参照的准入标准,在办理生产资质或上市许可时,往往受到传统规定中要求生产规模、生产场地、市场前景等条件制约。特别是生物医药类新产品从靶点发现到最终成药过程极其复杂,且投入高、风险大、耗时长,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支持。

因此,建议:一是要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一体化全链条服务,并在特定环节设置绿色通道,先行先试,由市场来检验新技术新产品。二是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使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缩短其进入市场的时间,降低成本,延长产品生命周期。

三是对临床申报中的热门产品,要从审批源头上把关,避免创新药聚焦热门靶点造成的同质化竞争。有条件的城市还应加强对真实数据的采集与研究,以供进一步指导监管和决策。

4.以政府为主导,分类建设中试基地。从创新链条看,目前创新活动存在着“两头强、中间弱”的现象,即前端技术研发、后端产业投资相对较强,而作为技术成果产业开发阶段的中间地带则很薄弱。一方面,高校科技成果普遍偏早期,即使在实验室阶段小试成功,但离直接应用于市场仍有很大差距,需要放量中试进行全面验证,而中试环节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大量的资金设备投入,且失败率较高。

另一方面,大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都缺乏中试设备和中试基金,不具备独立开展中试活动的条件,而企业更倾向于直接生产技术成熟度较高的产品,不愿承担中试环节的风险。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即便解决了场地、资金和技术问题,还面临中试装置建设难题。

以化工工艺为例,中试环节通常会涉及安全监管、环保等问题,在向相关部门申报中试装置建设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项目不适用于现行政策、找不到主管审批部门的尴尬现象。

因此,政府应进一步落实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上的“放管服”改革,向技术供需双方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中试环节服务,重点支持建设各类中试基地。一是验证类基地。依托企业,建设为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产品验证的中试基地,实现企业产品本地中试配套及快速应用推广生产。

二是放大类基地。依托企业、高校,为产学研联盟成员单位提供接产放大类型的中试基地,促进科技成果就近就地转化。三是通用类基地。依托高校、企业、产业园区等建设开放共享的产业通用类型中试基地,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支撑。

与此同时,出台专门政策,引导鼓励各类园区、研发机构、行业龙头企业根据各地需求建设综合性、行业性中试示范基地,承接中试项目遴选开发、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性能检测以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等服务。(文源/人民论坛网)

全国政协委员姜妍:多措并举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这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沈阳鼓风机集团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姜妍说,她准备在会上提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提案。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库和企业技术需求库,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精准撮合对接,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我有几点思考和建议。”姜妍说,应将“撮合”活动制度化,将“技术撮合”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手段。

她建议,大力打造“创新挑战赛”“科技成果直通车”等科技成果转化品牌活动,针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定期举办撮合对接会,为企业与科研人员搭建对接双向桥梁,推动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

同时,要做好助力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流程服务。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为成果转化供需双方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评价等定制化、专业化服务,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姜妍还建议推动服务市场化,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培育壮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专业化技术转移经纪人,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的全方位支撑。”姜妍建议,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方面的政策,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引导广大科研人员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文源/沈阳发布客户端)

闫大鹏代表建议:加快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让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闫大鹏很“揪心”。今年全国两会,他建议加快推进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一步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赋权方式、收益分配及相应的国资处置和成果转化模式;将科技成果转化效果纳入技术工程类高校院所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体系。

高校和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率低,已是当前制约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调查显示,2022年在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过程中,科研人员对涉及产权及收益分配协商如“明确约定赋权后专利的申请、维持和转化费用的承担义务”的担心或顾虑比例高达91.2%。

闫大鹏之前就在高校从事科研工作,后来与企业合作创办了锐科激光公司,如今,他也在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担任兼职教授,在他看来,现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于2015年修订,虽然已提出将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权下放,以及提高科研人员奖励、报酬比例,但尚未明确规定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所有权如何处置,以及所有权处置如何与科技成果转化直接挂钩。

因此,他建议加快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同时,在高校、科研机构推行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方式,快速盘活变现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维护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权益,方能充分调动其科研成果产业化的积极性,为科技成果转化直接赋能。

他还建议引入“科研法人”制度,充分授予高校、科研机构战略科学家或首席科学家及其科研团队在项目研究方案制定、技术路线选择、科研经费管理、团队人员选聘等方面的自主权,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探索在技术工程类院系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考评,将科技成果转化效果纳入高校院所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通过加快建立常态化知识产权交易和私募股权交易,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价值的市场化评价机制。(文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江浩然:加快大学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创新产业集群成链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恒银科技董事长江浩然围绕科技创新、民营经济、行业发展等准备了多份提案。

依托高水平大学打造创新策源地

“教育在改革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大学与城市同频共振、相互赋能、共生共荣的需求是迫切的。但是,我们看到,相当数量的科技创新成果没有实现产业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落地缺乏必要的支撑,也难以吸引高校毕业生在就读城市创新创业。”通过一线深入调研和观察,江浩然注意到,大学与城市在相互赋能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产学研融合方面还有较大的空间。

对此,江浩然认为,大学科技园可以通过科技和资本运作相结合的机制,很好地借助大学、企业、政府等多方力量,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新产业集群成链。

“我建议,以高水平大学周边区域为物理空间支撑,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江浩然表示,可以学习借鉴“斯坦福+硅谷”的模式,广泛集聚人才、科技、平台、信息等创新要素,推动形成“科学家+投资家+创业家”的创新创业“三驾马车”,更大程度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助力大学与所在城市双向赋能、共生共荣。

江浩然还建议,可以通过创新搭建大学教师、学生、初创企业、上市公司、服务机构、政府部门等多方互动的平台,联合开展前沿科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探索“企业出题、大学答题”科技创新模式,为技术变革和产业集群提供有力支持,用市场化的方式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

探索“产业+金融”模式,发挥风险投资的催化剂作用,通过成立专项母基金,遴选并配资形成创投基金群,撬动更多社会资本,给“科学家”“创业家”配上“投资家”,为创新创业提供金融活水;积极发展“大学生创业经济”“院所经济”“校友经济”等经济新形态,用“校友圈”来撬动“产业群”,为产学研协同创新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围绕经济与民生建言献策

江浩然说,在准备提案时要具备“两心”——细心和恒心。细心,是要从调研的细枝末节中探寻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案,让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平稳,也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照进现实;恒心,是对专一领域的持续关注,对自己的调研成果持续雕琢,对政策落实持续跟进,不断寻找进一步优化的路径,周而复始,才能求解到发展的最大公约数。

围绕经济和民生这两大主题,从监管立法到产业升级,江浩然始终保持着自己的观察和思考。江浩然观察到,我国跨境贸易数字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相对不足,国际贸易、数字贸易规则的话语权相对不足,跨境供应链安全问题也在不断突出。

对此,江浩然建议,在战略层面,统筹建立海外仓政企混合基金,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网络运行体系;在规则层面,支持国际贸易规则与数字化接轨,在国内外市场推广建设“商业+政务”服务一体化的政企合作数字系统;在产业层面,在出台一系列补贴、税收和便利措施的同时,支持将中国的数字贸易监管经验复制到海外业务拓展中,并通过立法保护中国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的合理正当权益等。

针对目前充电桩充电方式对电网造成巨大压力、充电桩难以满足大规模发展需要等问题,江浩然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加快升级为充电网;全面统筹布局,明确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的建设重点和计划;强化组织引导,支持头部充电运营企业参与城市充电网建设;完善考评体系,推动建立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行考评体系;加强安全监管,完善充电安全监管政策体系。

针对我国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技术相对落后、基础比较薄弱等问题,江浩然建议,用好研发举国体制,整合专业力量,大力支持国产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研发,推广应用国产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支持在教育领域的推广应用等。(文源/上海证券报)

司徒国海:如何让“沉睡专利”转化为产品?

企业需要专利技术但缺乏门路,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大量专利却难以转化利用。即将到来的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上海光机所信息光学与光电技术实验室主任司徒国海拟提交一份提案,就如何促进“沉睡”发明专利实施给出自己的建议。

提案指出,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的2022年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报告,中国科研人员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稳居世界第1位。中国的发明专利有效量也在2022年底达到了421.2万件。这表明中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已经达到一定高度。

“基础研究中的创新性成果并不简单等同为生产力。”司徒国海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下称《调查报告》)显示,中国高校发明专利实施率为16.9%,其中产业化率仅为3.9%;而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48.1%,其中大、中型企业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都超过50%,小型企业的为45.3%,微型也有22.0%

从专利技术到产品,中间有哪些障碍?提案进行了以下分析:一是高校和院所的专利权人与企业的需求匹配度不高。一方面存在大量“沉睡”专利,“有货无市”;另一方面,很多企业面临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对新的产业技术需求旺盛,但是获取渠道有限。

二是专利产业化“中间阶段”链条不完备。一些发明专利的创新性很强,具备实施和转化的潜力,但是由于技术成熟度不高,无法直接转化成技术产品。通常一项创新性技术从取得原理突破和实验验证到产业化落地,中间仍然需要持续多年、不断优化迭代的研发过程。

但这个过程的研发不应该由高校和院所的专利权人来承担,目前大多数中小微企业也不一定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对接两头的中间阶段有所缺失,专利产业化链条处于断裂状态。

三是实施专利产业化的高端专业人才缺乏。《调查报告》指出,48.7%的企业专利权人反映,“缺少高端专业人才”是制约企业专利产业化的最主要原因。这样的高端专业人才包括技术经纪人和创新技术产业化专业人员等,要能沟通供给侧和需求侧,即能快速掌握自己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的技术和原理,作出成熟度和实施价值的研判,对接企业需求,并实施或指导完成专利技术的产业化研发。

四是实施专利产业化的资金、设备和场地缺乏,对小微企业而言更是如此。《调查报告》显示,有42.7%的小型企业和48.9%的微型企业反映在专利产业化过程中面临缺乏资金、设备或场地等困难,比大中型企业高出二十几个百分点。

针对上述问题,司徒国海给出了四方面的建议:第一,在已有的“揭榜挂帅”机制的基础上,加强技术供需平台的信息化建设,提升产学研能级。例如,可以借鉴和推广上海技术交易所InnoMatch全球技术供需对接平台的使用以及成功建设经验,建立全面、及时的供需发布与检索平台;探索建立技术供需信息的 “单盲”发布机制。

第二,加强从1到10这个“中间阶段”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化人员评价机制。引导政府主导的产业基金、社会资本更多支持中间阶段项目的投资,支持中小微企业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项目。对于从事中间阶段技术研发的人员,探索建立以技术和产业贡献为导向评价机制。

第三,加强发明专利产业化高端人才培养体系。以项目和实践培养包括技术经纪人和创新技术产业化专业人员等在内的专利产业化高端专业人才,畅通其职业和职称发展通道。

第四,加快推动能有效嵌入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通过联合企业设立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中试熟化的机构,并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奖励机制。引导科研人员、资本和科创服务人员发挥专长,协同合作。(文源/澎湃新闻

民进中央:完善高校专利转化政策体系,发挥高校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我国高校知识产权创造量不断增长,但专利转化效率较低,截至2021年底,我国高校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为4.6年,明显低于全国6.9年的平均水平。除此,高校专利转化服务能力不足、产品孵化阶段资金支持不足等问题,使高校科研工作服务创新发展大局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民进中央建议,进一步完善高校专利转化政策体系,充分发挥高校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民进中央建议:

一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形成专利转化全链条合力。依据专利转化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不同,科学地制定政策,重视专利转化相关的科技、财政、税收、审计政策协同,实现全方位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形成推动政策落地的合力。以科技成果信息库为突破点,建立集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专利评价、项目融资、专家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专利推广,充分发挥市场导向,实现科技研发与市场协同,促进专利高效转化。

二是加强高质量专利供给,释放转化动力。健全完善科技成果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方法,确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开展多层次的差别化评价,提高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施高校科研人员分类学术评价机制,充分考虑科研环境的特性和离岗创业人员需求,将高校科研人员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交叉型,因才施策。完善决策容错机制,制定专利转化负面清单、勤勉尽责规范细则,为高校专利转化松绑。

三是加强转化服务队伍建设,丰富金融财政支持模式。推动高校培养兼具技术背景和金融、法律、管理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建立多元化市场化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建立“课题组专员+专业机构人员”模式,由技术经理人辅助发明人转化专利并加强专利转化追踪。

完善适应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专利转化规律的金融支持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设立项目资金、匹配资金、种子基金、风险基金的形式,加大对高校科研经费和专利转化经费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一些转化难度大、时间周期长、收益比较高的科技成果和项目。(文源/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

赵晓光: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是科技创新主体,科技成果的落地一直以来都是颇受瞩目的话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赵晓光此次上会带来了关于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高质量研究院,丰富科技成果转化的融资渠道。

作为科研工作者,赵晓光认为,科技成果“1到10”比“0到1”更难,存在着成果落地转化需求侧动力和能力不足、成果源头供给侧转化的动力不足、科技成果从样机到小批量测试的卡点难以突破等问题。对此,赵晓光建议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高质量企业研究院。大学、科研院所的考核机制也可进一步优化,激发科研人员为企业服务的动力。

此外,她还建议相关部门制定样机小批量试制与测试扶持政策,在纳入研发经费加计扣除范畴的基础上,建立小批量试制产业联合基金,引导企业自有资金和社会资源投入,支持知识产权融资,支持有明确需求的“专精特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成果转化小试平台,降低小规模研制和测试成本。(文源/北京日报)

张振涛:加快新兴技术布局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大力发展新能源需要储能技术的配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正高级工程师张振涛建议。在今年两会上,他的提案主要聚焦在新能源的发展和节能技术方面。二氧化碳储能技术始终是张振涛关注的领域,“开发二氧化碳储能技术,可以让二氧化碳变废为宝,这对于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张振涛看来,发展二氧化碳储能技术,既能为新能源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也能为二氧化碳的工质化利用提供良好的出口。当前,仿生界面科学已被公认为新兴技术之一。张振涛介绍,自中科院理化所江雷院士团队首次提出仿生超浸润界面科学这一原创科研方向以来,该技术已经从基础研究发展成为在制造、资源、环境、能源、信息等战略领域的应用技术。

为巩固我国在该领域的引领地位,并加速其科技成果转化,张振涛建议,通过筹建相关重点实验室,推动仿生界面科技与市场经济深度融合,为诸多行业“卡脖子”技术提供源头性、变革性方案。“同时,可助力培养创新科学家群体,实现我国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的全面领先。”“作为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希望在储能、新能源领域做出更多创新,为国家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张振涛说。(文源/人民网)

邓旭亮:提高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走出一条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的路子”。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2021年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确定全国40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启动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出台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等。在国家战略引导和政策支持的推动下,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规模持续攀升,2021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已达3.7万亿元,全年登记科技成果670506项。

但是,我们也能清晰地看到,专利转化率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当年的有效发明专利转化率为35.4%,其中企业转化率为46.8%,科研院所为15.6%,高校为3%;而聚焦医疗领域,全国排名前五的三甲医院平均科研经费5.6亿元,前21家医院每年的科研经费均超过5000万,而2021年全国约1600家三甲医院合计专利转化量仅有1002件,平均每家医院才不到1件,大量的科研产出得不到有效的转化。

公立医院作为医疗科技创新的主体,在科研投入持续增加的前提下,成果转化成功率不高、大量的创新成果缺乏有效落地的情况制约了我国医疗领域自主科技创新发展。

结合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及国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的总方针,我国公立医院在科技成果转化层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缺乏明确的政策支持。公立医院既是科技创新成果的发明者,又是使用者。目前缺乏明确政策支持,承担科研任务的公立医院不具备完整的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地的政策环境,无法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科技成果的潜力。

二是专业人才队伍短缺。转化科技成果需要专业的人才,但是很多公立医院不具备相应的人才储备,短期内难以组建完备的专业队伍。三是管理体制不健全。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医生在成果转化全流程的参与不足。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仍需持续在体制机制建设上持续改进,形成公立医院成果转化新动能,助力健康中国建设。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副院长邓旭亮建议:

加强公立医院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制度建设。加强顶层设计,结合政府支持、市场需求和社会效益等因素,在颁布成果转化相关管理规定时对“医疗卫生机构”予以统筹考虑,建立适合公立医院特点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转化方式。

加大对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的支持。成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队伍,依托上级主管部门(如大学资产管理中心),或委托社会化的资产管理机构(如科技中介机构),多层次多维度提高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提高规范性。

让临床科学家全流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医疗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流程复杂、周期漫长,特别需要临床科学家持续研发的支持,应鼓励通过规范的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采用共同持股的方式助力成果转化落地。

提高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促进健康领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机制,是非常必要且紧迫的问题。它不仅是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的重要手段。因此,政府应当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出台相应政策,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助力健康中国建设。(文源/人民论坛网)

张伟滨:厘清政策模糊地带,组建辅助转化团队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骨科主任张伟滨。受访者 供图“当前,医学科技成果的专家存在一定的难点和壁垒,当前尽管政府部门鼓励医务人员投入科研,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但转化的主体到底是单位还是个人?

转化的方式是什么?成果转化后获得的收益如何分配?转化过程中是否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骨科主任张伟滨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张伟滨在2023年全国两会中,提交了一份《破除四个困境,促进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的提案,其中指出医学医药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普遍存在的四大现实困境。

他指出,一方面,公立医院无形资产管理涉及后勤、信息、财务、资产管理以及科教等多个部门,难以综合定价,导致公立医院在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无据可依,难以适用。另一方面,当前,科创部门出台了支持成果转化新政,但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仍按旧标准执行,科创人员和管理者会担心成果转化触发财务风险。

“当前,有大量前景不明的医学成果,估值时不确定性大,但一旦后期实际市值高,极可能在事后审计中被认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遇到这种情况科研人员该怎么办?” 张伟滨说。同时,张伟滨还表示,我国大部分高校、医院缺乏医学研究成果的专业转化团队。

高水平公立医院医生承担着繁重的医疗、科研任务,缺乏额外时间和精力去成果转化。而科研成果转化所涉流程复杂,包括专利申请、价值评估、寻找对接企业并开展价格、合同、法律谈判等工作,迫切需要一支专业团队在早期即介入,全程推进转化进程。

此外, 张伟滨还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有三种方式: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和作价入股投资。其中,作价入股虽然国家早有政策鼓励,但应用很少,各地公立医院多有“不允许医院以代持方式成为股东”的规定,而医院如果作价入股也存在监管风险,医生研究成果最终会形成产品进入医院使用,如何避免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情况发生,这需要更完善的政策规章。

针对如何破除困境、促进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张伟滨提出四大建议:一是国家多部门联合完善政策,保障转化有据可循。医学成果转化的环节众多、流程复杂,科创人员若在没有具体操作依据的情况下进行转化,很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踩到“红线”。需要统筹多部门制定政策,厘清政策模糊地带,共同商定免责条款,共同划定转化过程中的“红线”。可借鉴华西等医院转化经验,明确转化规章,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百米。

二是“依托高校”组建专职辅助转化团队,提高转化效率。高校成果转化体量大,且高水平医院大多是高校附属医院,也是临床验证和转化应用的主要基地。辅助转化团队设在高校服务能更好沟通上下游、辐射学校/附属医院及科研院所。高校应成为专职辅助转化人才集聚的场所。

三是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完善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他举例说,斯坦福的OTL模式已成为美国大学技术转移的标准模式,这种模式通过主动出击寻找有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并设立技术经理人对每项成果全权负责沟通、专利、谈判及收益分配等,增强成果转化效率。

四是畅通作价投资转化渠道,提升医学科研成果转化能级。他建议,政府可以加大力度畅通相关渠道,清除影响作价投资方式落地的规则阻碍,畅通“产学研”创新链条,推进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文源/澎湃网)

甘华田:建议立法赋予发明人成果所有权

今年2月,科技部表示,2022年我国科技创新指数排名上升至全球第11位,开启了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的新阶段。然而与此同时,我国仍面临着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许多科研成果难以进行产业化应用的困境。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提交了一份有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他认为,目前我国仍存在科技成果转化不畅的问题,建议重构科技成果权利归属逻辑,确立以保护发明人权益为价值导向的立法观念,以此激励成果转化方面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已有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宏观政策体系,包括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2016年出台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但甘华田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已有的法规和政策导向性不足,缺少具体的转化措施和实施办法。

据此,他建议,应当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解决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从源头提升可转化科技成果数量及质量,同时在更高层面统筹梳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使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法律偏差降到最低,使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更加畅通。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甘华田在提案中指出,目前中间转化机构存在专业性欠缺、服务不全面等问题,未能满足前期机会评估、开发阶段、商业化阶段等多阶段多主体的不同需求

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顺利进行?甘华田建议,一方面要引导高校、职业院校建立技术经纪人专业,大力扶持科研中介机构“龙头”企业,大幅度提高科研中介机构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另一方面,应出台科研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通过资助、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扶持,并注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投入产出率高的中介机构给予鼓励支持。

除此之外,甘华田还观察到,目前科技成果发明人仅有署名权和奖酬的获取权,科研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缺少动力,且不完善的分配制度对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为解决此问题,甘华田在提案中建议,要重构科技成果权利归属逻辑,通过立法修订的方式,赋予成果完成人享有部分或全部成果所有权来激励成果转化。同时也要制定科学考核制度,关注有关人员贡献度问题,加大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知识产权等事项在考核时所占的比重。

“两会”提案2023年科成转化-万祥军| 国科院研·科技成果转化-新闻中国采编-中国新闻采编通讯社

http://www.xwzgcb.com/v.php?info_id=17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