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景泰县检察院针对在保健品中添加违禁成分的乱象,通过“刑事+公益诉讼”等措施,溯源治理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据悉,2023年4月至5月,续某某通过社交账号先后将某保健品以162元的价格销售给李某甲;将另一保健品以160元的价格分别销售给李某乙和金某某。李某甲服用出现身体不适后报警,同年5月24日,景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续某某,现场扣押使用说明书一包。经鉴定,涉案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违禁成分,属有毒、有害食品。经查证,续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具备销售保健食品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网店和社交账号长期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保健品。

“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系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当服用可能会伤害消化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神经系统等,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早在2012年,西地拉非、他达拉非就已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办案检察官介绍,同年10月19日,景泰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续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处续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并判令续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我们在审查系列违规销售保健品案件中发现,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可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后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案审查,联动公益诉讼检察形成合力,全方位打击违规销售保健品犯罪。”办案检察官介绍。

针对系列案件中暴露出的其他类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部门监管存在监管疏漏的问题,景泰县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对保健品市场进行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停业整顿1家、注销营业执照2家,并进一步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群众开展保健知识科普宣传,告诫群众通过正当途径、理性选择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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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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