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怀远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号)、《关于印发〈2024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蚌普招委〔2024〕3号)、《关于城市规划区推行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意见》(怀政秘〔2023〕8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怀政办〔2023〕44号)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证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蚌埠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政策,制订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根据学区生源、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科学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不与学前教育经历挂钩,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县城区域内居民适龄子女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下称:房产证)为主要依据,按照房产优先原则,分批排序录取(先房产后户籍再其他),录满为止。超量的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到其他学校。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通过微信公众号“怀教在线”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2024年怀远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规划示意图》及招生工作相关政策信息(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也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加大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四)坚持面向全体原则。学校要关注重点群体,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乡镇中心学校在招生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乡镇中心学校要履行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的工作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各乡镇中心学校要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招生入学报名工作的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一年级及七年级报名录取工作,原则通过“怀远县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实行网上报名录取。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1.小学阶段招生
(1)招生学校。怀远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校本部(新一中南)(以下简称实验中学新校区)、怀远文年学校、怀远县荆涂学校、怀远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老校区(现实验小学,以下简称实验小学)、怀远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本部(五岔村附近,以下简称实验小学新校区)、怀远县第二实验小学、怀远县第三实验小学、怀远县第四实验小学、怀远县第五实验小学、怀远县乳泉小学、怀远县城关小学、怀远县毅德实验学校、怀远县新城实验学校。
(2)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2024年怀远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路段一览表》和附件2《2024年怀远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示意图》。
(3)招生对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原则上,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也可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各学校要把可以放宽入学年龄报名办法、报名流程、咨询电话以及其他需要公布的信息集中公布,公开规范办理。不鼓励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严禁各学校超班额招收不足龄学生。
(4)招生入学条件。适龄子女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定义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房产为主要入学依据的,根据相应户籍信息,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须提供首付款或全款购房发票原件,不需要提供水电费票据)等证明材料。
①房产为普通住宅、居住类公寓(土地使用权70年)的业主适龄子女入学,享受学区入学政策。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生平台”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②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业主适龄子女入学,经核实,如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无其他房产,由县教育局安排在该学区入学。
③适龄儿童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为主要入学依据的,根据相应户籍信息,须提供父母所占份额为51%及以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经核实,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县城区无其他房产的,由县教育局安排在该学区学校入学。
④写字楼、仓库、车库、商铺等非住宅房,不作为学区对口入学依据。
⑤为切实规范入学秩序,保护学区业主的利益,对部分学位比较紧缺的学校,实行在同一学段(小学6年为一学段、初中3年为一学段)同一房产限定解决一户业主子女入学(一对夫妇多个子女均属一户业主子女)。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家长关于所购房产是否满年限的信息咨询。
⑥户籍在我县城区,经核实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到相应学区报名入学。
⑦被征收人以房票安置方式购买商品住房后,其适龄子女五年内可在原被征收住宅片区所属学区或所购商品房所属学区自主选择学校。
⑧如乳泉小学涡南片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不再招收涡北片适龄儿童;如乳泉小学涡南片报名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且涡北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则采取摇号形式产生入学名额,未摇中的到原学区学校报名;如乳泉小学涡南片报名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且与涡北报名人数相加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部予以安排入学。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采取摇号形式产生入学名额,未摇中的统筹到其他学校报名。
(5)招生报名时间、形式和要求。怀远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录取。报名公办学校时,如遇房产或户籍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况可线下(现场)报名。报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校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通过大数据查询或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①公、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7月29日。
各学校要做好新生入学网上报名咨询、宣传、指导等工作,确保网上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实施。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由学校协助做好网上报名工作。
②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遇房产或户籍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况,线下(现场)解决报名问题时间为:2024年8月1日—2日。须携带以下材料:A.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B.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C.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6)录取结果由家长在“招生平台”查询或由学校电话、短信告知;因房产或户籍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况线下报名的学生,由相关学校通过短信、电话、公告等形式告知家长,不再发放入学通知书。
2.初中阶段招生
(1)招生学校。怀远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老校区(现实验中学,以下简称实验中学)、怀远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校本部(新一中南,以下简称实验中学新校区)、怀远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校本部(五岔村附近,以下简称实验小学新校区)、怀远文年学校、怀远县荆涂学校、怀远县毅德实验学校、怀远县新城实验学校。
(2)招生时间、范围和对象
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与小学线上、线下(特殊情况)报名时间一致,即2024年7月25日-7月29日。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同城区域内原则上不择校,确因家庭住址变更申请跨区域入学的学生,在原毕业学校领取并填写《2024年怀远县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表》(附件3),并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经原毕业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相应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①实验中学:在东至淮河堤坝,西至怀唐路,南至环城路,北至涡河堤坝区域内持有老城区房产、户籍(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地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②实验中学新校区(九年一贯制):
涡河以西招生范围:东至涡河堤坝、怀唐路,西至禹都大道、世纪大道南一支路,南至禹王西路,北至涡河堤坝及荆山镇老西门社区、菜园社区、马湖社区、建强社区、东庙社区、城西村、涡南村的适龄儿童。
涡河以东招生范围:东至卞和路,西至涡河堤坝,南至涡河堤坝,北至世纪大道及四实小毕业生。
③实验小学新校区(含初中部,招收七年级新生):东至经济开发区;西至五岔路、康城路;南至淮河堤坝;北至世纪大道及实验小学、三实小、四实小、五实小等4所小学毕业生。
④怀远文年学校:三实小、四实小(含西校区,下同)、五实小等3所小学毕业生及榴城镇中心学校所辖部分小学(榴城镇中心学校校本部、曹河小学、城北小学、刘郢小学、苏集小学、太山宫小学、魏郢小学、翟郢小学)的毕业生。
⑤怀远县荆涂学校:荆涂学校小学部、乳泉小学、实验小学、城关小学、二实小、三实小、四实小、五实小等8所小学毕业生及荆山镇中心学校所辖部分小学(荆山镇中心学校校本部、荆山镇柳沟小学、荆山镇石山小学)的毕业生。
⑥怀远县新城实验学校: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三实小、四实小、五实小等4所小学及榴城镇中心学校所辖部分小学(榴城镇中心学校校本部、曹河小学、城北小学、刘郢小学、苏集小学、太山宫小学、魏郢小学、翟郢小学)的毕业生。
⑦怀远县毅德实验学校:毅德实验学校小学部、实验小学、城关小学、二实小、三实小、四实小、五实小等7所小学毕业生及荆山镇中心学校所辖部分小学(荆山镇中心学校校本部、铁郢小学、柳沟小学、石山小学)的毕业生。
⑧非城区小学毕业生或城区小学毕业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除外)放弃对口招生学校的,其入学条件、报名时间、形式和要求与城区小学网上报名要求相同(学区划分见附件1)。
3.随迁子女入学
经核实,在相应学校招生范围内无城区房产的城区经商、务工、持城区居住证人员、渔民(水上户籍)等子女入学:
(1)小学。
涡南城区片:禹王路南、水库路东可选城关小学、乳泉小学报名,禹王路南、水库路西可选毅德实验学校报名;禹王路北、永光里(永平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东可选乳泉小学报名,禹王路北、永光里(永平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西可选二实小、毅德实验学校、怀远实验中学校本部(新一中南)报名。
涡北新城区片:卞和路西可选四实小西校区、五实小、文年学校、怀远实验中学校本部(新一中南)报名,卞和路东可选文年学校、三实小、五实小、实验小学校本部(五岔村附近)报名。
(2)初中。
涡南城区片:水库路东可选荆涂学校报名,水库路西可选毅德实验学校报名;永光里(永平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东可选荆涂学校报名,永光里西可选毅德实验学校、怀远实验中学校本部(新一中南)报名。
涡北新城区片:卞和路西可选文年学校、怀远实验中学校本部(新一中南)报名,卞和路东可选怀远县实验小学新校区、文年学校报名。
在城区经商的,须提供本人父母2024年4月30日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场地证明(本人房产须提供产权证明,他人房产须提供租赁合同及他人房产产权证明)、店面正面图片。
在城区务工的,须提供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2024年4月30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向人社部门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发票原件或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
4.民办学校招生
(1)非施教区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本县范围内按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到其七年级。
(2)施教区招生。
怀远县致远学校招生范围:具有榴城镇朱岗村、高皇村、引凤社区(乳泉大道以北)户籍或拆迁还原房产(须附拆迁协议)的适龄儿童。
怀远县禹泽学校招生范围:具有榴城镇新桥社区、新星社区户籍或拆迁还原房产(须附拆迁协议)的适龄儿童。
(二)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参照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办法执行,招生时间可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四、照顾政策
(一)照顾对象和类型。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从服务和支持怀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驻藏部队干部;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烈士子女;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怀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全军大军区以上英模、模范人物子女、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享受政策照顾,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居住地统筹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根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意愿安排就读小学和初中。
(二)材料提交及审核。
享受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父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驻藏部队干部由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证明;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烈士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我县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由县委统战部、县招商服务中心和县科技局出具证明;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子女以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县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怀远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服务办法(试行)》(怀组通字〔2022〕30号)文件精神,由县人才办出具证明,经县委组织部审核批准;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全军大军区以上英模、模范人物子女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总工会、人武部出具证明。
军人子女入学照顾按《关于印发〈怀远县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怀教体〔2024〕20号)文件执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入学按《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基教股、职成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城区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负责监督和检查招生政策的落实,核查群众投诉和举报,处理招生过程的违规违纪行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引导。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服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各招生学校要把今年的招生政策等相关信息于2024年6月20日前向社会进行公告。
各招生学校要强化服务意识,安排专人负责招生相关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就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
(三)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县教育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等,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的监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学生和家长选择。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各学校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及回我县户籍所在地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
为切实保障盲、聋哑、智障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原则上,聋哑儿童到怀远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适合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的原则,安排其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为他们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学籍管理系统。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建立台账,关爱到人,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对区域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情况进行摸排,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
为防止出现辍学现象,各小学要负责六年级毕业生升入七年级的跟踪工作,要在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后向县教育局基教股报送六年级毕业生入学情况。
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2024年9月23 日前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
(六)强化监督问责。
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具假证明、假手续,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民办学校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因违规招生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做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拒不执行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六、本方案由怀远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怀远县城区学校招生路段一览表
2.2024年怀远县城区学校招生示意图
3.2024年怀远县初中跨学区入学申请表
4.怀远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学校联系电话
5.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
怀远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日
附件1:
2024年怀远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路段一览表
学校
招生路段
文年学校
①小学:东至新河路,西至卞和路,南至禹都大道,北至世纪大道。
②初中:东至新河路,西至涡河堤坝,南至淮河堤坝,北至世纪大道。
实验小学
老校区
东至荆涂路,西至禹王步行街东,南至禹王路,北至涡河堤坝。
实验小学
实验小学
新校区
(九年一贯制)
东至经济开发区,西至新河路,南至淮河堤坝,北至世纪大道及普渡村、高皇村、五岔村、刘郢村适龄儿童。
五岔村
附近
二实小
①禹王路以北招生范围:东至禹王步行街西,西至遇春路,南至禹王路,北至涡河堤坝。
②禹王路以南招生范围:东至卞和路,西至怀唐路,南至健康路,北至禹王路。
城关小学
①禹王路以北招生范围:东至禹王步行街西,西至卞和路,南至禹王路,北至涡河堤坝;
②禹王路以南招生范围:东至淮海路,西至水库路,南至淮河路、衙后街、大操场,北至禹王路。
荆涂学校
东至淮河堤坝,西至怀唐路,南至环城路,北至涡河堤坝及白乳泉街道靠山社区、新上村适龄儿童。
乳泉小学
①禹王路以北招生范围:东至淮河堤坝,西至东大街,南至禹王路,北至涡河堤坝。
②禹王路以南招生范围:东至淮河堤坝,西至淮海路,南至钟楼街,北至禹王路。
③涡北招生范围:参照文年学校、三实小、四实小东校区、新城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新城实验
学校
①小学:东至五岔路、康程路,西至新河路,南至禹都大道,北至世纪大道及朱岗村、朱岗移民小区、普渡村、高皇村适龄儿童。
②初中:东至五岔路、康程路,西至新河路,南至淮河堤坝,北至世纪大道及朱岗村、朱岗移民小区、普渡村、高皇村适龄儿童。
三实小
东至迎宾路(迎宾花园小区),西至荆涂路,南至淮河堤坝,北至禹都大道。
四实小
东校区:东至新怀路,西至遇春路,南至涡河堤坝,北至乳泉大道。
西校区:东至遇春路,西至涡河堤坝,南至涡河堤坝,北至乳泉大道及朱岗村、朱岗移民小区适龄儿童。
毅德实验
学校
东至怀唐路,西至环城路,南至环城路,北至禹王西路及荆山镇靠山社区、老西门社区、菜园社区、梅郢社区、东庙社区、城西村、新上村、涡南村、白乳泉街道靠山社区、白乳泉街道新上村的适龄儿童。
五实小
望淮街道、引凤街道、县经开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实验中学
新校区
(九年一贯制)
①涡河以西招生范围:东至涡河堤坝、怀唐路,西至禹都大道、世纪大道南一支路,南至禹王西路,北至涡河堤坝及荆山镇老西门社区、菜园社区、马湖社区、建强社区、东庙社区、城西村、涡南村的适龄儿童。
②涡河以东招生范围:东至卞和路,西至涡河堤坝,南至涡河堤坝,北至世纪大道。
新一中南
实验中学
老校区
(仅初中)
东至淮河堤坝,西至怀唐路,南至环城路,北至涡河堤坝区域内持有老城区房产、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实验中学
附件2:
2024年怀远县城区学校招生示意图
附件3:
2024年怀远县城区初中跨区域入学申请表
附件4:
怀远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学校
联系电话
1.怀远县实验小学:
2.怀远县实验小学新校区:
3.怀远县第二实验小学:
4.怀远县第三实验小学:
0552-8022266 15395238582
5.怀远县第四实验小学:
13956382528 13855280102
6.怀远县第五实验小学:
0552-8501051 19955292511
7.怀远县城关小学:
17755299155 17755299211
8.怀远县乳泉小学:
9.怀远实验中学老校区:
10.怀远实验中学新校区:
11.怀远县荆涂学校:
0552-8055649
12.怀远县新城实验学校:
0552-8056108
13.怀远县毅德实验学校:
0552-8316997
14.怀远文年学校:
0552-7210012
附件5: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来源:怀远发布、怀远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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