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示范区线徐乐北路站站城片区北青公路以北控规调整公示,新增3幅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和2处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取消这次规划范围的所有商务办公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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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月18日),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QPS6-0201单元(凤溪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示范区线徐乐北路站(暂命名)周边北青公路以北区域局部调整(公众参与草案)。

一、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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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线徐乐北路站(暂命名)位于北青公路与徐乐北路交叉路口西侧,本次公示的规划调整范围位于站点周边北青公路以北区域,板块上隶属于华新镇凤溪社区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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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乐北路站为高架三层站,长220米,宽27.5米,高23.9米,总建筑面积17640平方米,设置有4个出入口及医药便利、休息驿站各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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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规划调整范围四至:北至凤星路,东至新凤南路,南至北青公路, 西至新通波塘,总面积约70公顷(详见附图)。

该规划范围均位于北青公路以北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地块内

二、规划背景

示范区线徐乐北路站(暂命名)的建设,对周边地区空间品质提升、功能集聚、土地集约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而启动本次控规调整工作。

三、规划定位

本次规划定位,彰显地区水绿特色,延续凤溪历史基因,打造青东人文门户。发挥示范区线站点建设带来的区位提升优势,提供面向未来人群的住宅、产业、服务和交往场所,目标打造"水乡第一站,凤栖青东芯"。

四、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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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规划调整范围均涉及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也是示范区线徐乐北路站站城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梳理后发现,本次规划主要涉及12处调整(公示图则不清楚,不排除有疏漏,仅供参考!)。

本次规划调整有以下特点:

  • 首度在凤溪社区单元内规划引入“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共3幅地块,总规划面积约为30585平方米(约合46亩)
  • 原徐乐北路东侧商业、商务综合用地取消,并同步在更靠近徐乐北路站附近(徐乐北路以西)新增商业服务业功能
  • 本次规划范围内商务办公用地全部取消
  • 在徐乐北路站附近新增2处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均与商业服务业用地组合成综合用地。

本次主要涉及用地功能调整,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调整等。

调整后总建设用地约6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约23公顷,公共设施用地约14公顷、道路及市政设施用地约16公顷、绿地约1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教育科研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社区服务和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本次调整内容详情如下:

1、调整1,原26-01地块,占地2123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容积率2.0,建筑高度50米。

调整后:该地块被拆分为二,调整后的地块为新26-01、26-02地块。

其中,新26-01地块,占地13810平方米(公示内容清晰度很差,仅供参考!本条说明适用于全文内容),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容积率2.3,建筑高度70米。

26-02地块,占地7362平方米,为公共绿地

调整后增加了公共绿地,取消了原26-01地块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功能,并缩减了居住功能。

2、调整2,原26-05地块,占地1885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容积率2.0,建筑高度50米。

原26-06地块,占地152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

调整后:原26-05、26-06地块,被拆分为了3幅地块,分别为新26-05、新26-06、26-07地块。

其中,新26-05地块,占地1155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容积率2.2,建筑高度60米。

新26-06地块,占地6646平方米,为基础教育用地(幼儿园),容积率1.0,建筑高度20米。

26-07地块,占地2166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米(设置一处社区服务中心,1处社区食堂)。

调整后,取消了原26-06地块公共绿地,取消了原26-05地块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功能,并缩减了居住功能,新增一处幼儿园。

3、调整3,原28-01地块,占地11398平方米,为商业、商务综合用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50米。

原28-02地块,占地4320平方米,为公共绿地

原28-03地块,占地2802平方米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调整后:原28-01、28-02、28-03地块基本被整合为了1幅地块,即新28-01地块,并将少许用地划给了北侧的公共绿地,地块编号由原28-05地块变更为新28-02地块

其中,新28-01地块,占地1797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70米。

调整后,取消了原商业、商务综合用地,其他交通设施用地功能,缩减了原28-02地块大部分公共绿地。
该商业、商务综合用地取消,主要基于距离徐乐北路站太远了。

4、调整4,原14-02地块,占地1149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容积率1.8,建筑高度40米。

调整后,延用原14-02地块编号不变,用地性质由原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变更为商业服务业、四类住宅组团综合用地

新14-02地块,占地1149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60%)、四类住宅组团(40%)综合用地,容积率3.0,建筑高度85米(如果该高度的确是85米的话,应该是整个凤溪社区的制高点,地标性建筑)。

这里调整与上述调整“3”原因正好相反,这里优化主要基于距离徐乐北路站近。所以这里设置商业服务业功能,另外新增的四类住宅组团用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也符合官方强调的增加轨交站点周边租赁住房的配比政策指引。

2022年1月,上海市颁布的《关于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土地管理细则》中规定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在规划用地分类中对应为“四类住宅组团用地(Rr4))”。

5、第5、6、7三处调整方向一致,均将原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原14-05地块,占地10472平方米,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容积率1.8,建筑高度40米。

原13-05地块,占地10475平方米,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容积率1.8,建筑高度40米。

原11-10地块,占地9638平方米,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容积率2.0,建筑高度50米。

调整后,原地块编号保持不变,新14-05地块,占地10472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原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变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60米。

新13-05地块,占地10475平方米,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60米。

新11-10地块,占地9638平方米,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容积率2.0,建筑高度36米。

规划管理特定条文指出,11-10、13-05、14-05地块若是同一开发主体,有些指标可以三地块间平衡(公示内容不清晰,感觉是停车位相关指标)

这是整个“凤溪社区单元”首度规划引入产业类“研发用地”,这一调整符合“产城”融合的规划理念,有了产业才会吸引和导入更多人员,才能留得住人才。

6、调整8,原11-07地块,占地2595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米。

原11-08地块,占地6526平方米基础教育用地(幼儿园),容积率1.0,建筑高度15米。

调整后,原11-07、11-08地块合并为了新11-08地块,并将原地块南侧公共绿地(原11-09地块部分公共绿地)并入。调整后的用地性质为一类住宅组团用地、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

新11-08地块,占地987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住宅组团(75%)、商业服务业(25%)综合用地。容积率1.1,建筑高度36米。

原11-08地块基础教育用地功能(幼儿园)尽管被取消,但上述26-06地块却又新增了一处基础教育设施用地(幼儿园)。所以,该板块总体规划的幼儿园数量没有变化。

7、调整9,原12-07,占地10812平方米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容积率2.0,建筑高度50米(含复原顾复生故居)。

原12-08地块,占地2823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含菜场),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米。

原12-09地块,占地1247平方米,为公共绿地

调整后,原12-08、12-09地块合并至12-07地块。合并后的新12-07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住宅组团、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

新12-07地块,占地1524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组团(85%)、商业服务业(15%)综合用地,容积率1.3,建筑高度36米。

该地块调整为低密度产品,这样与顾复生故居建筑形态上更协调。

8、调整10,原12-02地块,占地6668平方米其他公共设施用地(改扩建凤溪观音堂),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米。

调整后,原12-02地块被拆分为3幅地块,即新12-02、12-08、12-09地块

新12-02,占地5626平方米其他公共设施用地(改扩建凤溪观音堂),容积率1.6,建筑高度24米。

新12-08地块,占地854平方米邮电设施用地。

新12-09地块,占地718平方米广场用地(不是特别确定,仅供参考)。

9、调整11,原09-01地块,占地26424平方米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容积率2.0,建筑高度50米。

调整后,原09-01地块被拆分为二,分别为新09-01、09-02地块

其中,新09-01地块,占地26424平方米该官方数据可能有误理论上拆分后应该小于原面积),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容积率2.0,建筑高度50米。

09-02地块,占地2395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米。

10、第12处调整,尽管原15-01地块线型基本保持不变,但用地性质已做了变更由原商业服务业、商务办公综合用地调整为了商业服务业、四类住宅组团综合用地

原15-01地块,占地12840平方米商业服务业(50%)、商务办公(50%)综合用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50米。

调整后,新15-01地块,占地12834平方米商业服务业(60%)、四类住宅组团(40%)综合用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50米。容积率3.0,建筑高度80米。

调整前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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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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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示范区线徐乐北路站点周边区域局部控规调整启动公开招标,该站城片区规划范围为北至凤星路,东至新凤南路,南至凤徐路,西至新通波塘,总面积约13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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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控规调整编制范围涵盖了北青公路南北两侧,而这次仅公示了北侧地块

另外,北青公路以南未来还涉及“城中村”二期,更多详情请查阅延伸阅读:

青浦区示范区线徐乐北路站站城片区范围更新

重磅,青浦凤溪"城中村"改造还有二期,详细解读

(以上内容解读仅供参考,一切请以官方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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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青浦区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