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在山东省潍坊市办理的一起涉恶(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刑事案件。这起案件中,检察院指控以我们辩护的被告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谋取非法利益,经常纠结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本地区多个行业内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带有形成非法影响,谋求强势地位的意图,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的特征,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也就是检察院认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要求以多个罪名判处被告人严厉的刑事处罚。但是经过我们辩护人在法院阶段的辩护之后,法院综合控辩双方的意见,又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案件证据,综合认定为本案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最终只判决我们辩护的被告人,也就是本案的第一被告人即所谓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判决三个罪名总计两年零十个月。而第二个被告,则被判处五年六个月。当时在公安抓人的时候,说这个案件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有可能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所以当事人的家属是非常恐慌的,来找我们辩护的时候,期望也非常低,只要能判处在十年以下就可以了。但是经过我们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仅仅判处了两年零十个月。对于被告人来讲,这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结果,也远远的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
关于恶势力犯罪刑事辩护,我们也已经做过好几次了。这类的案子在全国各地越来越普遍,在很多情况会把比较轻微的刑事犯罪理解为恶势力犯罪组织,判处的刑期就会上升很多,这对于被告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我们辩护律师的辩护职能之一就是将这些错误的观点和错误的事实还原到原本的程度。应该根据罪刑相适应和罪罚相当的原则来对被告人进行量刑。我们辩护人的职能就是纠正公安局和检察院的错误,并协助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作出公正的判决。这是一起我们辩护的非常成功的刑事案件,有这类刑事辩护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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