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相关规定,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会同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严格按照程序,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确定盐城市大丰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命人选存在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情况,均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形式向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要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事实和线索。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将会同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对反映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经核实确不符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拟任命人选资格。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东宁路司法局411室 联系电话:0515-83521379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

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

2024年6月17日

盐城市大丰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

1、陈长松2、秦军3、李红霞(女)4、张峰(女)5、景蕴怡(女)6、沈军7、潘小荣(女)8、彭小辉9、徐本辉10、孙丽霞(女)11、骆志云(女)12、凌成兰(女)13、吴少卿14、奚茂云(女)15、陈志红(女)16、练永琴(女)17、赵玉(女)18、陈卫华19、王苏林20、张玲玲(女)21、陈尧禹22、郑健(女)23、袁宝云(女)24、郝丽菊(女)25、葛于霞(女)26、吴跃霞(女)27、沈书龙28、陈爱玲(女)29、朱海云(女)30、冯平(女)31、单正军32、卢爱民33、朱风雷34、张亿(女)35、施建东36、施斌37、张卫(女)38、张志银39、周圣刚40、阮桦栋41、范正海42、崔胜凯43、吴丽(女)44、沈龙祥45、朱小燕(女)46、王书建47、冯永安48、蒋玉平(女)49、骆生(女)50、陈晓平51、王骏52、仇建东53、黄玲玲(女)54、陈波55、许文兵56、刘智惠(女)57、张俊58、童江平(女)59、束兰凤(女)60、沈桂华61、郑香红62、孙阳63、周思羽(女)64、黄美红(女)65、张华娟(女)66、顾培生67、束萍(女)68、严丽萍(女)69、袁海兵70、严伟伟71、刘沐川72、叶佳(女)73、唐云泽74、邵芳华(女)75、胡彬76、赵新春77、宋锋78、李军79、周娟(女)80、徐鹏程81、王国忠82、冷朱君83、夏秀娟(女)84、刘晓玲(女)85、陈荣86、高亚坤87、柏金存88、智恒奎89、高慧慧(女)90、李艳军(女)91、邵华民92、裴煜93、仓宇飞94、蔡紫阳95、倪昌国96、季顺祥97、房明丽(女)98、顾峰99、石俊华100、吴锦宝101、张鑫鑫(女)102、夏菁菁(女)103、张龙104、智通文105、李龙旺106、黄爱东(女)107、智日霞(女)108、刘西龙109、冯押山110、徐璟(女)111、张俊兴112、吴伟(女)113、葛高亭114、沈慧(女)115、陈安116、陈秀芬(女)117、沈一兵118、王晓冬119、沈玲玲(女)120、黄卫东121、王伟东122、陈红军123、冯永进124、胡军125、陈贤明126、孙日新127、徐晶晶128、张杰129、范凤霞(女)130朱晓芳(女)131、丁祥132、单云龙133、卢俊洁134、陈美琴(女)135、丁全春136、顾伟玉(女)137、梁花花(女)138、樊卫139、骆庆丰(女)140、朱爱桃141、唐燕(女)142、刘凯143、卞佐卿144、陈苏美145、王旻芳(女)146、丁维147、朱见亭(女)148、陈颖良149、吕文秀(女)150、祁鹏

来源:盐城大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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