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6月19日从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获悉,因质疑成立,衡山县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第三轮)变更中标结果,中标商由“中科华宝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广东鹤顺环境综合管理有限公司”。

衡山县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第三轮)于3月26日公开招标,项目预算金额5700万元,合同履行期限3年。5月17日,首次公布中标结果,中科华宝股份有限公司当选供应商,成交金额5649.9996万元。

首次评审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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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首次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相关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六章商务部分的“团队力量”的加分条件的质疑,经核实,质疑成立,影响评审结果。

后经组织重新评审,调整分数并重新排序后,评审结果发生改变,变更后的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为广东鹤顺环境综合管理有限公司,成交金额5517.6万元。

重新评审后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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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商务部分“团队力量”评分细则(25分)

一、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

①具有大专学历的计3分,具有环境(环保)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计5分;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环保)类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计2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环保)类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计4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计6分,最高计6分。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负责人(1人):

①具有大专学历的计3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计5分;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类证书,计3分;

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计2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计4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计6分,最高计6分。

注:1)提供上述相关有效证书、政府部门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及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以上人员职位不可兼任,不可重复计分。

编辑:zbl

发布:z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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