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里,

黄玫瑰和傅家明在一起的时候,

她还没和方协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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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方协文赶回国,希望挽回和黄玫瑰的婚姻。

可是,在黄家人的气势下,方协文已经败了下来。

所有人都看不起方协文,

黄振华更是形容他为一个十足十的绝望的人物:

他肥胖,不修边幅,笨,迟钝,连普通的社交对白都说不通,夹在黄家一群玲珑剔透的人当中,根本没有他立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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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中的方协文和原著里的方协文反差很大。

电视剧中的方协文:

婚前婚后两副嘴脸,限制黄玫瑰的自由,控制黄玫瑰的开销,不允许她工作,不允许她穿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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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黄玫瑰生孩子痛得死去活来的关头,

他还在犹豫要不要打无痛,

自卑,自私又极具大男人主义,

比起庄国栋的自作主张,自以为是,方协文这种的,更令人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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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原著里的方协文:

他有良好的原生家庭,他的父母对黄玫瑰也是相当好的,黄玫瑰生女儿坐月子时,被方协文的家人照顾得很好。

而方协文自己,他一辈子都没做过一件对不起黄玫瑰的事,他对黄玫瑰唯听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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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一点是,

方协文一辈子都只是银行里的一个小职员,

他没赚到过大钱,

没让黄玫瑰过上优渥的生活。

貌。

原著里,

庄国栋一辈子是黄玫瑰的白月光。

因为他们没有彼此拥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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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黄玫瑰记忆深处的,是黄振华的书房。

因为,在那间书房内,

她和庄国栋曾赤足舞至天明。

在黄玫瑰母亲病逝,把老房子留给黄玫瑰后,

黄玫瑰把老房子重新装修,却唯独留下了那间书房。

直到黄玫瑰四五十岁,这间书房,依然是她的心之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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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玫瑰为什么对庄国栋念念不忘?

两个原因:

一,原著里的庄国栋和电视剧里的一样,高大帅气,永远一身白西装,有才华,才二十七岁,就已经是理工学院的讲师。

二,黄玫瑰一生中,都是她在抛弃别人,而庄国栋成了她人生中的那个唯一抛弃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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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振华不止一次说过,

黄玫瑰是一个烂苹果,毫无一点灵魂。

在庄国栋的印象中:

她一直穿白色的衣服,家中有钱,供她挥霍,她的打扮无穷无尽地发挥至尽,每次出现,都像换了新姿的翠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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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玫瑰自己也承认,

打扮,是她学了一辈子的事业。

试问,这样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对交往对象的容貌没有高要求?

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原著里的庄国栋,他和黄玫瑰站在一起,俊男美女,永远是被羡慕的那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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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黄振华的话说,

他们就像蛋糕上的那两个小仙人。

而原著里的方协文,呆头呆脑,老实木讷,不善交际,

他怎么会是黄玫瑰的菜?

没钱没才没貌,

黄玫瑰与他离婚,只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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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玫瑰第一眼看到傅家明的时候,就大胆地向傅家敏这样赞叹:

通常人们形容秀丽的女子为“不食人间烟火”,

今天见了你大哥,才知道男人也可以有这种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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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男人才会以貌取人,

女人也会,

特别是像黄玫瑰这种从小被众人簇拥着长大的女子。

黄玫瑰第一眼就看上了傅家明。

否则,她不会颇感兴趣地向傅家敏打听他的个人生活:

他结了婚没有?

可有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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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时,

一心爱慕黄玫瑰的傅家敏还不知,

他心爱的女子,已经恋上了自己的大哥,

而这时的黄玫瑰,却还没和方协文离婚。

钱。

原著中,傅家与黄家一样,

家大业大。

所不同的是,

傅家,所有的一切,都是傅家明拼搏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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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家敏非常敬仰他的大哥:

他这个人非常高贵,永不解释,亦不埋怨,他是我一生中最崇拜的人。

为了我,他颇吃了一点苦,但我的生活却被他照顾得十全十美。

傅家敏和傅家明年龄上相差十一岁。

傅家敏是被傅家明教养而大的,就连他的大学,也是傅家明供读他。

傅家明的职业是大律师,

在此之余,他还是精通音乐的人才。

这对于精通“吃喝玩乐”的黄玫瑰来说,简直是太对她的胃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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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

黄玫瑰对傅家明,

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

她首先沉醉于他的琴声带来的震撼,后来见到他的面,彻底迷恋上他的容颜。

黄玫瑰这时候,

已经三十岁了,但仍然十分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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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家敏说她:

如一朵盛开的玫瑰,因为知道她马上要凋谢了,额外凄艳,我简直受不了这一击,她的皮肤略微松弛,轮廓却完美如初,疲倦的神态。

傅家明说她:

三十岁是女人最美丽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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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和方协文最糟糕的十年婚姻,

黄玫瑰清醒过来了。

她不爱方协文,她不想再在这个人身上蹉跎自己的青春了。

在她和方协文的十年婚姻里,

黄玫瑰活得像一个保姆,她不化妆,不打扮,穿七元一条的牛仔裤,五十元一双的皮鞋,戴假金耳环,她胖得,油腻得连黄振华都认不出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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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玫瑰不想再跟着方协文,过这样的日子了。

何况,她根本不爱他。

而现在,最重要的是,她遇到了傅家明。

傅家明,

要容颜有容颜,要才能有才能,要钱有钱,这不就是当年的庄国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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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黄玫瑰会这样感叹:

我找了他半辈子。

你们也许不明白我对家明的感情,实际上我认识他不止这些日子。

第一次见他,我就有种感觉:我知道这个人已经长远了,他是我的心上人。

不,傅家明比庄国栋还要优秀。

他比当年的庄国栋还要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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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的庄国栋口口声声说有多爱黄玫瑰,

可是,当黄玫瑰不忍他的抛弃,而砸烂了他的房子时,

庄国栋给黄振华,寄去了一张长长的账单。

原著中的庄国栋,根本不是电视剧里的那样事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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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爱黄玫瑰,最后为了维持自己的完美人设抛弃了黄玫瑰,

后来无法忍受无爱的婚姻,又和妻子离婚,在图书馆里做着一份平平无奇的工作。

而更绝的是,

他在得知和黄玫瑰复合无望后,

彻底失去奋斗,沦落到做一些散工,只图温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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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的黄玫瑰,

在她和罗爵士还存在婚姻时,她差一点就投入庄国栋的怀抱了。

可是,

如果黄玫瑰和傅家明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庄国栋来求复合,

黄玫瑰绝对不会有一丝犹豫,

她绝对会选傅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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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黄玫瑰不一定是真的爱罗爵士,但她是真的爱傅家明。

傅家明,

他很好的结合了庄国栋和方协文的某些优点,

他既不会像方协文那样呆板无趣,不善交际,也不会像庄国栋那样自私,虚伪,傅家明爱黄玫瑰,他不会抛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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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女。

原著里,黄玫瑰和方协文的离婚闹得很大,

方协文愿意离婚,但不肯放弃女儿太初的抚养权。

因为太初,

两人争执不下。

最后,黄玫瑰是好不容易才得到了太初的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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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太初的抚养权伴随着傅家明的重病消息而来,

这时候的黄玫瑰居然选择了傅家明,

而放弃了自己女儿的抚养权。

自己的亲生女儿,

居然还比不上一个认识才几天的重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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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只想到了,要让傅家明最后的日子过得愉快,平和,满足,弥补他一生都没经历过爱情的遗憾。

可是,

有谁想过太初?

傅家明是一个即将要离世的人,

而太初,还有漫长的一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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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想过她的童年,成长,心理,环境和母爱?

更何况,

医生已经明确了,傅家明只剩三个月的性命,

难道在这三个月里,除了黄玫瑰,家大业大的黄家,再没有人可以照顾八岁的太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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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

黄家人一辈子看不起方协文,一辈子嫌弃方协文的穷酸味,

但到了最后,

却要把年幼的太初交给方协文抚养,

难道黄家人就不担心,

方协文会把太初教养得和他一样老实,小气,穷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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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里的方协文为了太初和黄玫瑰,一辈子都再无结过婚。

难怪长大成人的太初会说,她的父亲是世界上最好的父亲,她一生都至爱他。

而对于黄玫瑰,

太初是疏远,无感,陌生的。

原著里的黄玫瑰,周旋于男人之间,一辈子都是为了爱情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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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当初放弃太初放弃得如此容易,她应该就是看清楚了自己,

即使傅家明死了,她也不可能就此带着太初独自生活,她还需要继续寻找爱情,把太初归还给方协文是最好不过了。

原著里的黄玫瑰,一点都不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