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镇安县环境分局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奋力打造“碧水蓝天”大美镇安名片,助力镇安实现高质量发展。

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专班,统筹部署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2021-2023)实施方案》《镇安县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十四条措施》《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强化审批服务保障。一是主动同企业对接,开展建设项目“三线一单”成果对照分析,2023年以来,为50个项目进行了“三线一单”比对查询;二是依法依规进行环评审批,全力保障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为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审批开辟绿色通道,2023年以来,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21个,对50个符合不纳入环评管理政策的项目直接落实环评手续“豁免”。截至目前,2023-2024年全县省市级重点项目已全部办理环评手续,办理率100%。三是简化排污许可证办证程序,提升服务深度,通过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办、马上办、不见面”审批,取消以往纸质资料报送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2023年以来,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办理排污许可证19家,其中重新申请6家,延续6家,变更6家,首次申请1家。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优化日常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将179家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围,每季度抽取一般排污单位20家,并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与水利、交通、城管、应急、国土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有效避免了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二是实施差异化执法。对企业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全县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共8家,做到无事不扰;推行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对辖区27家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对于环保信用良好的企业,在政策扶持、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和优惠,形成正向激励效应。三是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在线、无人机等手段,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对企业的远程、实时监控,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