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2013年1月至2023年11月间先后担任柳州市委书记的郑俊康和吴炜,一个被开除党籍,一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两人除了是前后任关系,还曾在柳州“搭班子”,分别担任市委书记、市长,且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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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俊康 资料图

郑俊康出生于1959年10月,浙江宁波人,2008年任柳州市市长,2013年1月任柳州市委书记。

吴炜出生于1968年9月,广东普宁人,曾任柳州市市长,2021年2月任柳州市委书记。

2023年11月,吴炜被查。不久后,即2024年1月,郑俊康落马。

通报显示,郑俊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规为亲属开展金融业务提供帮助;

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郑俊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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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炜 资料图

吴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娱乐活动安排;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财物;

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炜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吴炜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因此,开除吴炜的党籍,要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

来源: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