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驾驶员李某驾驶湘C牌照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聚龙大道从百汇广场往花桥方向行驶至聚龙大道学府路路口时,在左转掉头车道上直行,且遇红灯未停车,将正欲从人行横道过公路的行人唐某撞倒,造成驾驶人李某、行人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区勤务大队民警认定驾驶员李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针对驾驶员李某左转掉头车道上直行,且遇红灯未停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扣6分,罚款3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红绿灯下显素养,斑马线上见文明,礼让行人是“礼”更是“法”,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文明出行,安全驾驶,让每一次礼让有文明的温度,让斑马线成为真正的“生命线”。

供稿单位: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