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舒女士,2017年3月31日投保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年期:20年期,年交费2220元:已交3年,累计交费6660元,目前保单状态:永久失效。2024年3月,公司工作人员睡眠保单工作人员联系客户舒女士,客户才发现保单已经失效。经与客户舒女士核实:销售人员从来没有电话或短信联系过自己,公司没有履行提醒义务,导致自己保单永久失效,客户强烈要求复效,不承担复效利息。

得知客户的诉求,公司高度重视,工作人员换位思考,及时了解诉求原因,通过调查了解:该保单销售服务人员在保单服务过程中确实存在“续期收费提醒不及时导致客户保单失效”的问题,并对销售人员违规处罚,后期又积极主动与客户协商进行保单特殊复效。

案例分析

经查询被保险人在2018年办理过手机号变更业务,但变更为错误手机号,导致未收到续期缴费短信提醒,销售人员未履行服务职责,在售后服务中未对此类客户进行有效提醒,导致长达5年时间失效,给公司及客户带来损失。

工作人员在了解到情况后,能换位思考,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最终拿出客户能接受的处理方案,避免纠纷升级,有效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风险提示

1、保单失效不能继续享受保险保障,无法获得赔偿,如果保单失效,出险可能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导致自身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2、重新计算观察期,一般重大疾病或长期医疗保险失效,复效时需要重新计算观察期,观察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3、身体状况导致无法重新购买。保单失效后想再买其他产品,可能因身体状况的变化,导致因为年龄的增长而保费增加,或保险公司因被保险人的身体不符合条件而拒保。

4、及时缴纳保单续期保费。消费者及时将足额保费存到保险合同约定续期缴费银行账户,等待保险公司续期扣费,发现未成功扣费时要及时与公司联系。

5、如果未能在保单宽限期内缴纳续期保费,造成保单效力中止,应第一时间进行保单复效,及时恢复保单效力,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请按时缴费,当风险来临时,由保险守护您的生活。(通讯员: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