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公告
为支持改善型购房需求,
提高市民居住品质,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邗江城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旧换新”方式
在平等自愿原则下,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扬州主城范围内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80%,存量住房的收购价格以评估价为准(有配套的产权车位、车库、阁楼、储藏室按评估价计算)。
二、“以旧换新”报名须知
1、存量住房产权人与新建商品住房买受人须为同一主体,如非同一主体,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关系。
2、存量住房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按揭、查封或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状况,换购人承诺应于签订《“以旧换新”协议》前予以解除。
3、存量住房若存在租赁关系,换购人承诺应于签订《“以旧换新”协议》前予以解除。
4、存量住房应为成套商品住房(不含自建房,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性质房屋),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房屋竣工备案时间在2000年1月1日之后。
5、存量住房须坐落在以下辖区内:
双桥街道、邗上街道、新盛街道、蒋王街道、西湖街道、竹西街道、汊河街道、东关街道、汶河街道、文峰街道、曲江街道、汤汪街道、瘦西湖街道、城北街道、梅岭街道、平山乡、文汇街道、扬子津街道。
6、首批次“以旧换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邗城·柳岸晓风梧棠园、月城锦墅。首批换购新建商品住房限额50套,额满即止。
7、活动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截止时间以邗江城建公告为准。
8、首批次“以旧换新”线下咨询地点:
邗城·柳岸晓风梧棠园营销中心
地址:扬州邗江区文汇西路8号
热线:0514-85968888
三、“以旧换新”程序
1、换购人须线上报名,报名预审通过后,邗江城建通知换购人持身份证原件、存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到邗城·柳岸晓风梧棠园营销中心填写《置换申请书》、签署《“以旧换新”告知书》,并缴纳置换意向金人民币20000元。
2、经邗江城建审核通过的符合置换条件的存量住房,根据“以旧换新”业务需要提交和签署相关文书。
3、“以旧换新”业务细则,请咨询邗城·柳岸晓风梧棠园营销中心。
线上报名
登录邗江城建公司官方公众号
❖本公司对此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9日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郑艳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