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桓玉秀)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是院领导践行检察官职责、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题中应有之义。通过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控告申诉信访可以有效压实首办责任和属地责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并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带动检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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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包案工作的政治自觉

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既是院领导落实检察官办理责任的必然要求,更是在信访问题处理中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防止程序空转、矛盾上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本院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37件,其中涉法涉诉类信访案件28件,领导应当包案28件,实际包案2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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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化解矛盾 强化包案工作的法治自觉

基层是群众信访的源头,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首办环节化解矛盾成本最小,社会效益最佳。全面推开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建立领导包案机制,对首次控告申诉信访案件全部由领导包案办理,实现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办案常态化,办案中做到了应听证尽听证,推动矛盾化解,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努力在源头做实求极致。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近年来我院所有控告申诉类信访案件实现了应听证尽听证,听证率为100%,同时领导包案案件息诉罢访率也实现100%。真正做到了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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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院将继续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窗口意识,回应群众诉求,做好信访矛盾预防与化解,确保所办理信访案件不发生越级访、赴省访、进京访,做到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