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垦利区第3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垦利区委副书记、区长解洪涛主持会议,垦利区政府副区长李圣田、王媛、王国杰、宋连军、朱宁出席。会议研究通过《垦利区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是助推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看的见管不着”等难题,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把赋权试点工作统一到省、市工作要求上来,稳妥推进执法权限下放等相关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做好做细制度完善、人员配备、事项交接、系统对接、业务指导等工作,防止出现工作脱节和管理真空。不断强化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新路径,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真正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赋权工作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