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碧江区法院公开审判一起“低价卖房”诈骗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刘某某谎称有“熟人”“关系”,能够帮助购买到廉租房,对身边的亲戚朋友实施诈骗,共计诈骗金额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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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服从法院判决,愿意接受处罚。

法官提醒廉租房是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是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为的是让更多住房困难户实现安居梦。其申请购买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并非花钱就可以购买的,若不符合申请条件,想要走捷径利用他人所谓的“熟人”“关系”,就可能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犯罪分子正是利用群众想要低价购房的心理,自称有“熟人”“关系”帮助购买到廉租房为诱饵,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