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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遭受到罕见的洪涝灾害,为更好保障桂林市人民的健康,尽快恢复桂林市的旅游经济生产,桂林市相关专业部门指导出台消毒处置建议如下:

一、强调消毒处置注意事项

(一)外环境以清污为主,重点区域清污后再进行消毒处理,切勿对尚处于受淹地区开展消毒工作。

(二)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的重点区域或对象包括生活饮用水、洪水退去后的车站、学校、村庄、居民区、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工具。

(三)应及时清理淤泥、动物尸体、垃圾和粪便,做好无害化处理。清污所产生的大量垃圾应及时清运,严禁倾倒河中。

(四)工作人员要了解各种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尽可能选择消毒效果可靠,简便易行,对人畜安全、对环境友好的消毒方法,正确实施消毒措施。

(五)加强对肠道传染病的症状监测,如发现疫情,应按照相关标准指南及时做好疫源地消毒工作。

(六)加强受灾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教育,在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二、选择正确的消杀药品

使用“三证”齐全的消毒产品,现场消毒采用喷洒、擦拭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一)环境消毒:在环境清理的前提下,对重点区域开展喷洒消毒,首选含氯消毒剂

(二)饮水消毒:可选择漂白粉或漂精片;

(三)手消毒:乙醇类快速手消毒液和碘伏制剂;

(四)空气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以通风为主,必要时首选过氧乙酸或二氧化氯空间喷雾。

三、各类消毒对象消毒方法

(一)公共活动区域

1. 火车站、商场、医院、学校等

对被洪水淹没过的地铁站、商场等室内公共活动区域 及时进行彻底的卫生处理,做到先清理、后消毒。室内物 体表面、墙壁、地面可采用有效氯 500mg/L 含氯消毒剂进 行喷洒、擦拭消毒,作用 30min。在无疫情情况下,不用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剂喷雾消毒,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自然通风为主,通风不良的场所可采用机械通风。

2. 街道、社区等

对被洪水淹没过的街道、社区等室外公共活动区域进 行彻底的清污,改善环境卫生。清理完成后,再开展消毒 处理。墙壁、地面可采用有效氯 500mg/L 含氯消毒剂进行 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min。

(二)饮用水

未被破坏的自来水厂,按照 GB 5749 执行,并加强水 源水和末梢水的监测。在洪涝灾害期间,水厂应根据源水 水质变化情况,及时使用或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保证出水水质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在洪涝灾害期间,优先选择饮用瓶装水。如无瓶装 水,则所有饮用水应煮沸后饮用。

(三)交通工具

公交车等交通工具清污后,对交通工具内部物 体表面(如车身内壁、司机方向盘、车内扶手、桌椅等)采用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采用 1000 mg/L季铵 盐类消毒剂喷洒或擦拭,作用 30 min,消毒后再用清水擦 拭干净。

座位套等织物可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如需保留,应 及时清洗、消毒。织物消毒可使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 30 min,或先用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30 min,然后常规清洗。

(四)生活用品

家具、卫生洁具、办公用品等清污后,用有效氯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冲洗、擦拭或浸泡,作用 30min,或采 用 200 mg/L 二氧化氯、1000 mg/L 过氧乙酸、1000 mg/L 季铵盐类消毒剂作消毒处理,消毒时间 15min~30min。消 毒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

(五)餐(饮)具

餐(饮)具清洗后首选煮沸消毒,煮沸时间应在 15min 以上。也可使用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如用有效氯250mg/L~500mg/L 含氯消毒剂浸泡 30min,消毒剂浸泡后 应以清洁水冲洗干净。

(六)食品

应及时处理被洪水浸泡过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食用 任何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可蒸煮食品应充分加热后食用。

(七)手和皮肤

参与灾后环境清污消毒、动物尸体处理等工作后均应 进行手消毒,可选用有效的手消毒剂搓擦两手。

因长时间洪水浸泡造成皮肤红肿、损伤者应及时就 医,也可用碘伏或其它皮肤消毒剂进行涂抹消毒。

(八)垃圾、粪便

对于一般生活垃圾无需进行消毒处理,应做好卫生管 理工作, 日产日清。含有腐败物品的垃圾喷洒含有效氯5000mg/L~10000 mg/L 消毒液,作用 60 min 后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九)动物尸体

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新鲜动物尸体应尽快深埋或火化,对已经发臭的动物尸体,可用有效氯 5000mg/L~10000mg/L 含氯消毒剂喷洒尸体及周围环境,去除臭味并消毒,然后再深埋处理或火化。尸体清理后需要对其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可选用1000mg/L~2000mg/L 有效氯消毒液喷洒,作用30min~60min。

四、开展“除四害”爱国卫生运动

洪涝灾害会导致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大量孳生,为预防相关虫媒传染病的暴发,应由市爱卫办协调组织开展灾后“除四害”爱国卫生运动。

(一)蚊蝇控制措施。

1.孳生地控制。

(1)要定期清除有蚊幼虫孳生的小型和中型水体。其中小型容器积水可以将积水容器清除或反扣来清除积水;积水坑洼可以用泥土填平。

(2)要定期清除暴露的人畜粪便,公共厕所或简易厕所的粪便需及时清除。

(3)各种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需要日产日清,转运到专门的垃圾处理场所。

2.成虫的化学控制。

(1)在临时居住帐篷或住所内与周围5 m~10m范围外环境,喷洒杀虫剂,防止蚊、蝇、蚤等病媒生物的侵害。

(2)集中供餐点、厨房及其周围环境,使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进行滞留喷洒,每2周一次,若蚊蝇密度仍较高,可采用含氯菊酯和S-生物烯丙菊酯的杀虫水乳剂超低容量空间喷雾快速杀灭蚊蝇,每1~2天一次。

3.幼虫的控制措施。

(1)对垃圾点、简易厕所粪坑等蝇类孳生地,可使用 0.5%吡丙醚颗粒剂进行孳生地处理,厕所内墙壁及其周围可用 0.025%溴氰菊酯或 0.05%顺式氯氰菊酯 滞留喷洒。

(2)对蚊幼虫的孳生场所,要及时清除生活区周围的小型积水,减少蚊虫孳生地,对有大量蚊虫孳生的容器、水坑或池塘,应喷洒可控制蚊幼虫的化学杀虫剂。

4.个人防护。

(1)在居所内装置纱门、纱窗等防蚊、蝇设施,可使用蚊香或蚊帐防蚊。

(2)在蚊密度高的地方,可对现场工作人员和群众要进行必要的个人防护,穿长袖衣物或使用驱避剂防蚊驱蚊。

(二)鼠类防制措施。

1.要管理好粮食,防止鼠类取食;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日产日清;临时搭建帐篷内的地面尽量做到硬化,减少鼠类孳生的可能。

2.使用高效、安全的抗凝血杀鼠剂,在潮湿环境中应使用蜡块毒饵。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急性鼠药。

3.灭鼠前做好宣传、告知。

4.投饵工作由受过培训的病媒生物防制员承担,诱饵放置在儿童不易接触到的位置,投饵点应有醒目标记和警示标示,以防误食。

5.投放毒饵后及时搜寻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

来 源:区卫生健康局

编 辑:秦彦芳

校 对:文 丹

审 核:周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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