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城汽车经销商(天津博信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传播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00元。

你说有这心思搞小动作,还不如用“好技术、好产品、好价格”回馈消费者,试问一下,哪个消费者会喜欢自己买的汽车品牌曾经用这种卑劣的手段去损害竞争对手,这种不光彩的行为相信没有一个人会喜欢的。

话说回来,打铁还得自身硬,公平竞争需要行业厂家的身体力行,不搞拉踩式对比,是好是坏消费者自有判断,销量才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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