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杯政如火如荼地进行中,球迷们关注球星在赛场上挥汗如雨,而各地海关缉私局却关注到有点“刑”的球星卡。

去年年初,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在快件渠道查获多起伪报品名进口球星卡情事,涉及各类球星卡三千余张,最近,又有七千多张球星卡被上海海关现场查获,当事人将球星卡伪报为“装饰盒篮子”,申报价格不到200美元,缉私警察上门。

为什么小小的球星卡会被各地海关和海关缉私局盯上呢?海关专业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一、什么是球星卡?

球星卡作为印有球星肖像的纪念卡片,属小众类个人收藏品,其市场价格受球星影响力、卡片数量、稀缺性等多种因素影响,通常,发行量越小,球星卡价格越高、越具有升值空间,越吸引众多收藏者和投机者追捧。在球星卡二手交易平台上,C罗的一张球星卡曾被拍到700余万的天价,梅西的多张球星卡也都拍出上百万的价格。球星卡玩法和盲盒类似,拿到授权的发行商发售球星卡,通过代理、中间商转卖到卡迷手中。因为带有稀缺性,球星卡也延伸到二级市场,那些惊人的天价球星卡都是出自二级市场。尽管球星卡在国内兴起的时间并不算长,但已经有从发行、代理到零售的完整产业链,一些交易平台、卡社、卡迷乐此不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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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球星卡“刑”在哪?

从上海海关、天津海关缉私局已经查获的球星卡走私手法看,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伪报品名、低报价格。比如上海海关查获的案件就是将球星卡申报为低价值的“装饰盒篮子”、“篮球”,通过制作假合同、发票和装箱单等报关单证,低报进口完税价格、税率都降下来,就达到了少缴税的目的。此时,境内货主、报关单位等都可能成为海关查缉的对象。

另一种是夹带、夹藏走私。由于球星卡体积不大,将球星卡夹藏在其他货物比如集装箱或其他包装中简单粗暴但又轻而易举,或者人肉从香港、澳门等边境口岸入境,在身上、交通工具上夹带,此时,境内货主、水客、运输企业、平台等都可能是海关缉私局重点关照的对象。

三、球星卡有多“刑”?

球星卡走私大多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个人犯罪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犯罪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就会达到该罪名的起刑点。个人逃税250万以上,单位逃税500万以上,法定刑是10年以上,还要缴纳逃税金额1-5倍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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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卡社、平台如果明知球星卡是来路不正仍予以收购,或者通过不合常理的所谓“清关费”委托给清关公司“包税”进口,或者介绍下线通过非法渠道进口,也会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虽然不直接策划、指挥走私,仍会被海关缉私局认定为走私共犯。

四、“刑”与“不刑”?

如前文所述,是否认定为走私犯罪的,需根据偷逃应缴税额来判断,应缴税额的确定基于完税价格、税率和汇率等,由海关核定。

按照海关的税则归类,球星卡被归为纸质印刷品,税号“4911991090”,进口综合税率为19.78%。如果是原产于美国的球星卡,由于中美贸易战,还需要额外加征25%的关税。当然,如果只是个人携带或邮寄数量合理的球星卡,并且是自用,按照行邮申报,只需缴纳20%的税款。

对于球星卡这类具有盲盒性质的小众收藏品来说,其成交价格、成交数量、进口数量等均具有不确定性。从完税价格上来说,球星卡作为收藏品,市场价格随行就市,波动较大,尤其是国内交易市场,这使得海关难以审定进口球星卡的进口完税价格,海关估价争议较大。从数量上来说,境外采购时,球星卡通常以整盒而非单卡出售,而实际走私进口的球星卡,往往是卡社老板整盒拆卡后将自认为有价值的稀有卡“境外拆卡进境”,如知名球星卡或配置卡签、同辈编、亲穿物料,其余的普卡则留在境外处理甚至抛弃。这些不确定性,给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提供了辩护空间。

走私辩护律师陈瑞明提醒:已有十余名球星卡平台企业负责人、企业直接责任人员、买家或卖家因偷逃海关税收,在各地海关缉私局打击球星卡走私的专项行动中被刑拘、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国家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