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
但是就有那么一小撮驾驶人
自以为是,心存侥幸
kuku喝完就开车上路
还热衷于跟交警耍小聪明
找的那些个“理由”啊
真都不想说你......
6月5日20时56分,端某醉酒后驾驶电动四轮车沿海丰十五路行驶至棣新六路路口时被滨州交警无棣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面对民警的询问,端某异常冷静,直言自己没喝酒,中午喝了点,晚上还没吃饭,有酒味是因为自己鼻子上火往里面灌了点酒。
看到浑身酒气的端某,民警也是哭笑不得,更令人震惊的是端某竟然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并于十年前因酒后驾驶被北海交警查处过。
经酒精呼气检测,其呼气值为18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其带至无棣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
后经鉴定,端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03.5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端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都说“再一再二不再三”
可下面这位
都已经是第四回酒驾了
也不见他有所悔改
5月1日下午,沈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黛溪三路行驶至老公安局门口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拦停检查,经酒精呼气检测,其呼气值为57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在进一步查询时发现,沈某曾在2018年、2019年、2020年三次因酒醉驾被公安机关查处,但他并没有吸取教训,仍然心存侥幸、不思悔改!此次是沈某第四次酒驾被查。
目前,沈某因其无证驾驶、再次酒后驾车被邹平大队民警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200元的处罚。
酒精会使人亢奋
但是兴奋劲过了之后
就会让人觉得瞌睡
在这种情况下驾车
无疑是一种危险且违法的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都能
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危害
坚决同酒醉驾说“不”
守法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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