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派出所所长苏九雷在社交平台公开实名举报当地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文宁,引发关注。
网友之所以关注该事件,理由显而易见,一是网络实名举报,二是下级举报上级,三是涉及特殊部门。
所长把局长举报了,该事件本来就极具新闻价值,一旦信息扩散,必然引发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值得一提的是,连派出所的所长都需要借助网络平台实现自己的诉求,其中原由必然耐人寻味。
那么,所长为什么要举报局长呢?
且看他列举的七大罪状——充当涉黑涉恶团伙保护伞、大肆买官卖官,大搞权钱交易、大搞一言堂、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大搞团团伙伙、违规向企业大肆借款、生活腐化等。
刘局长有没有触犯这些罪状呢?更准确的说是有没有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充当保护伞就不用说了,刘局长绝对有这个实力,公安局长是最有可能也最有实力成为保护伞的人,如果某个真的存在保护伞,那么公安局长的嫌疑极大。
买官卖官和搞一言堂可以放在一起讨论。
公安不同于其他系统,公安系统具有一定的封闭性,除了如局长等主要领导可能会交流其他部门或岗位外,中层领导或普通干部大多长期在系统内部工作,这让公安局长具备了其他系统没有的个人权威,内部的晋升、调动等决策最后都会集中到局长手中。
打个形象的比喻,公安局长就是公安系统中的县委书记,掌握一切权力。
买官卖官、搞一言堂的条件,局长完全具备,拉帮结派,团团伙伙自然也就不在话下了。
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营商环境、违规向企业大肆借款生活腐化等三个问题也可以放在一起,都是权与钱的联系,这种联系直观可见。
在公安局长的辖区内,想要做生意,不能不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不管是住宿、餐饮,还是商超、运输等等,所有的行业都不可能不和公安系统打交道。
说的直接一点,做生意的地方出现各种问题,大多都要报警处理,而公安局长完全可以直接影响处理的力度和方式。
至于生活腐化,就更不必怀疑了,刘局长除了是局长,还是副县长,肯定有实力。
请注意,苏所长的以上举报可谓相当专业,条条直击要害,简直是为刘局长“量身定制”。
更重要的是,他坚称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他有大量视频、录音、书面等相关证据,给人的感觉是可信度极高。
实际上,苏所长很可能是根据自己手中掌握的证据,列举了刘局长的七大罪状,并不是东拼西凑来的,从他在举报视频中展现的底气就能看出,他对那些证据有足够的信心。
那么,苏所长为什么会选择网络实名举报呢?
必须要强调的是,派出所所长级别虽然只是副科,但“含权量”却大的惊人,所谓的七条罪状,其实所长也完全有可能涉及,比如充当保护伞,或者与辖区企业之间发生权钱关系。
所长举报局长,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第一个原因,苏所长敢于天下之大不韪的前提是,他自身很干净,经得起调查,局长疑似涉及的七条罪状都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自己都有问题,他又怎么敢去举报领导呢?
那样做,最终吃亏的是他自己。
第二个原因
,刘局长涉及的问题显然已经影响到他的正常工作,举个例子,假如刘局长给某些组织和个人充当保护伞,对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置之不理,而这些行为又发生在苏所长的辖区。
他要管,而局长却在阻拦他正常履职,矛盾就出来了,此时想要当好所长,就必然要和局长对抗,因为后者已经腐化了。
第三个原因,网络实名举报并不是一种正规的举报方式,它甚至有些极端,大有一种鱼死网破的感觉。
有人质疑苏所长为什么不走正规的渠道,去纪检部门举报呢?
个中原因实际上令人相当心酸,如果正规渠道能把问题解决,满头白发的苏所长自然不会以身试险。
毋庸讳言,公安局长由副县长兼任,是标准的市管干部,县级纪委监督不了,市级纪委又监督不过来,于是苏所长的诉求要么是管不了、要么是没人管。
相信他是在极端无奈的情况下,不得已才做出网络实名举报的决定,也说明了正规渠道已经令他失望,或者他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走正规渠道行不通。
就比如受重视程度,如果苏所长没有在网络上曝光,就算他市、县的各相关部门之间来回走动,会有现在的效果吗?
不仅没有,连知道的人都没几个。
综合分析可以得出,如果举报内容为真,那么苏所长与刘局长的矛盾,就是好与坏的冲突,黑与白的对立,两人是水火不容的。
处于弱势地位的苏所长,自己的诉求经过正规渠道得不到解决,就只能借助于网络平台了。
当然,这对他来说也是一种极大的风险,如果视频没有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那么苏所长今后的处境将十分艰难,工作中被排挤是其次,还有可能就此丢掉工作。
根据有关媒体报道,目前兴隆县纪委已知晓此事,并介入调查,市纪委派出的调查组也已开展核实。
实际上,调查和核实的工作很好做,苏九雷手上掌握的是视频、音频等直接犯罪证据,一目了然。
该事件的调查难度并不大,举报人已经准备好了大量证据,而且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公安一线的派出所所长,他整理证据的能力不需要怀疑。
真正需要担心的是,这次举报是否会得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处理,苏所长确实举报了自己的领导,但这不是一件错事,更不应该被调侃。
相反的,苏所长的行为是在捍卫他那神圣的工作职责,坚决与邪恶作斗争,这样的精神,令人无比敬佩。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该事件,务必清醒的认识到,对待网络实名举报一定要慎重,一定要有证据,最好是铁证,这样你才能拥有和苏所长一样的底气。
该事件的后续处理应该得到媒体的持续关注和监督,无论如何接下来的情节是否有反转,都要保护好苏所长,一切结果用证据和事实说话,不能掺杂其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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