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才仁措)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推进“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24日,海东市检察院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海东市公安局、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联合开展打击治理“空壳公司”专项行动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雪梅,海东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杨玉霞、稽查局局长寇骞,海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队长史洪卫,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科长姜明,市院第三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干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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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李雪梅同志向各参会单位介绍了检察机关“检察护企”和打击治理“空壳公司”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方案。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菁简要通报2024年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涉案“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情况。

随后,与会双方围绕何为“空壳公司”、“空壳公司”与“僵尸企业”是否等同、“空壳公司”的内涵等开展探讨,同时就公司注册登记流程、信用监管方式、监管中存在的漏洞、“空壳公司”治理路径难点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就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统筹、交流会商和研判等方面达成共识,建立常态化案情通报、数据交换机制,打通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的信息壁垒,凝聚治理合力,共同提高市场主体质量。

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加大对实施违法犯罪“空壳公司”的打击力度,对经营异常的企业,按规定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动态管控;对能够劝导经营者主动注销的,积极进行劝导;对符合吊销条件的空壳企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规定执行,并将工作成效及时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信息共享,实现执法司法有序衔接。市检察院也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将长期无实际经营业务、连续两年以上未年报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已判决生效的为违法犯罪提供服务和便利的“空壳公司”列为重点打击治理对象,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通过会签文件、开展专项行动、联合宣传、树立典型等方式,共同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优质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