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摆在首位,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严的基调、严的举措、严的氛围,有力查处“蝇贪蚁腐”,以“四个强化”持续推进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强化问题导向,确保集中整治“精准发力”。坚持把集中整治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聚焦重点内容,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形成建账、对账、销账工作闭环。同时,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对“群腐”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督促牵头职能部门进一步压紧压实集中整治主体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共下发工作提醒函2份,自查自纠问题18个,督促整改14个,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8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个。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集中整治“督在实处”。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重点工作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由县委常委带队组成3个督导组,深入各乡镇各职能部门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系统推进,分级分类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制宜制定务实举措,攻坚合力推动集中整治向纵深推进。期间,共发现问题8条,现场进行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责令整改。

强化协作联动,确保集中整治“同频共振”。坚持上下协同、层层推进、抓好落实,对外强化与职能部门协作联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4次,确保信息互通共享,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顺畅的整治工作格局,不断凝聚专项整治强大工作合力,形成1+1>2的工作成效;对内充分运用“室组乡”联动机制、“片区协作”等制度机制,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上下协同高效开展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

强化执纪问责,确保集中整治“标本兼治”。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班玛县始终坚持以办案带动问题整改、推动民生实事,切实把集中整治的成效体现在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上。目前,我委办结“群腐”问题线索5件,其中立案4件7人,留置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教育和批评帮助7人,追缴资金24.37万元。通过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快班玛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