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海关所属外海海关在进境快件渠道监管时发现,一票包裹机检图像可疑,随即对其开箱查验。经查发现,该包裹内装有大麻油1瓶、大麻糖2包及大麻电子烟9支。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批物品均含四氢大麻酚(THC)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图为:江门海关所属外海海关在快件渠道查获一批大麻成分物品。高瑞莲 摄](http://cms-bucket.ws.126.net/2024/0625/1ccbc48cj00sfmlu800hwc003h002bc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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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大麻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http://cms-bucket.ws.126.net/2024/0625/6f4c2058j00sfmdau0053c000z100tv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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