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所有电动车主
根据《关于启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子监控抓拍的通告》,蚌埠交警自5月27日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近一个月的时间,已有4000余名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被抓拍记录。
以下14人
未按短信提示在15日内
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现予以曝光
望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
袁某 3403021985********
徐某 3403231994********
徐某某 3403211995********
韩某某 3403211983********
王某 3403041984********
袁某某 3403031986********
司某某 3403111972********
孙某某 3403211954********
王某某 3403231974********
朱某某 3403111960********
胡某某 3401041966********
尹某 3403111978********
展某某 3403111989********
张某某 3403221993********
公安交管部门将向当事人发送短信提示,告知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理将予以曝光并抄告所在单位、社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文明守法意识,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提示
来源:蚌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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