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洁 通讯员 周董)长期以来,高空抛物一直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正式入刑。许多人这才省悟:“现在往楼下扔东西要坐牢了!”近日,浦东警方处置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说:轿车挡风玻璃被砸碎。浦东警方供图(下同)

6月15日下午,家住高桥地区的陈先生将自己的轿车停放在小区楼下等人,车子好端端停在停车位上,谁知空中却突然飞来一个不明物体。还没等陈先生反应过来,他的车就“中奖”了。只听“咣”的一声巨响,不明物体砸中了陈先生轿车的后挡风玻璃,玻璃瞬间碎成了玻璃碴子。惊魂未定的陈先生往楼上望去,见一名男子鬼鬼祟祟地在窗户边上张望,于是立即拨打110报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说:民警到场勘查。

“民警同志,这个行为太危险了,这要是伤到人可怎么办啊?”高桥派出所民警刚到现场,就有居民们自发上前控诉。民警第一时间开展勘查,在受损车辆的附近发现了部分非车辆的玻璃碎片。原来这个不明物体竟是一个白酒瓶!报警人陈先生向民警指出酒瓶抛下的大致方向,并告知方才看到的11楼男子,民警迅速锁定了该楼层11楼的住户,即刻上门核实。门一开,屋内一股酒味扑鼻而来,看到民警到来,醉酒人员朱某也全盘托出,对自己酒后高空抛物的行为供认不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说:目前朱某已被刑拘

经外高桥公安处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朱某近期与女友吵架情绪起伏较大,为泄私愤喝完酒后将白酒瓶从窗户扔出,不料砸中了陈先生停放在楼下的轿车。对此,朱某也十分后悔,表示已认识到自己错误,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让我们坚决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