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崇义勤务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一辆摩托车涉嫌套牌需要出警。

原来,出租车驾驶员熊某搭载乘客行驶至步阳路时,发现前方行驶的摩托车悬挂的车牌竟是自己几年前丢失的摩托车号牌,随后一路观察到该辆摩托车进入洗墨路一小区,于是打电话让妻子赶来寻找,最后熊某妻子找到了该辆摩托车,遂报警求助。

民警到达现场找到该辆摩托车的车主韩某,韩某称自己几年前在路边捡到这副号牌,顺便拿来安装在自己车上使用。经进一步核实,民警确认该副车牌的确系熊某的摩托车车牌,同时还发现韩某未取得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认定韩某构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及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韩某的两项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3500元,同时收缴号牌、暂扣车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驾驶套牌车辆上路。如捡到车辆号牌,可联系公安机关处置。

供稿单位:涪陵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