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壤塘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寄宿制中学开展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校园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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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干警们结合PPT、禁毒宣传动漫视频直观地向师生介绍毒品的危害。通过有奖问答的互动方式向同学们讲述典型案例、展示仿真毒品模型,同学们积极参与,并详述了如何识别引诱吸毒的陷阱、禁毒法律法规等知识,现场气氛热烈,增强了同学们识毒、辨毒、防毒能力,远离毒品危害。同时,干警们还鼓励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毒品的诱惑,积极参与到禁毒斗争中来,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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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活动最后干警们为同学们送上法律宣传手册及精美的学习用品7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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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壤塘法院不断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与学校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护卫自身,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法条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审一校|吴锦波

二审二校|张 倩

三审三校|方 健

签 发|秦 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