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名十七岁的年轻女孩出于好心,将一名孕妇送回了家中。
谁知在来到孕妇家中后,她却惨遭算计,最终更是落得了一个抛尸荒野的结局。
分明是一片好心,为何她的结局如此悲哀?难道好人真的不能长命吗?
一、最后一条消息
2013年7月24日下午,桦南县人民医院的实习护士胡依萱因事外出。
当时她不过才十七岁,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因此在看到一名孕妇痛苦倒地时,她想都没想就扑上前去,将她小心搀扶起来。
被扶起来后,这名孕妇先是向胡依萱道了谢,随后又说自己肚子痛得难受,希望胡依萱能够送自己回家。
一方面是对自身职业道德的坚守,一方面也是担心孕妇出事,胡依萱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孕妇的请求。
将孕妇送回家后,胡依萱还给朋友发了条微信,告诉她说自己“送一名孕妇阿姨回家,到他家了”。
谁知,这竟然是她给世界留下的最后一条讯息。
在这之后,胡依萱就彻底失踪了。
尽管已经开始工作,但一向乖巧听话的胡依萱从不会做出让父母担心的事情来,在女儿彻夜未归之后,胡父胡母马上就发觉了不对劲。
第二天一早,他们先是来到警局报警,随后又发动广大亲朋好友,在不大的县城内到处寻找胡依萱。
幸运的是,由于当时全国各地都已经普及了监控系统,从文林街林业大院附近的监控中,警方找到了胡依萱与一名孕妇共同离开的身影。
顺着这条线索,他们很快就锁定了这名叫做谭蓓蓓的孕妇,并顺势将其抓捕。
坐在审讯室里,也许是觉得自己逃不过一劫了,谭蓓蓓没多反抗,就将自己的犯罪事实全盘托出。
据她所说,她之所以会对无辜的胡依萱下手,完全是为了自己的丈夫白云江。
二、愚昧的选择
2012年8月份,谭蓓蓓与白云江结婚,并且在一年后怀孕。
这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可就在谭蓓蓓怀孕后没多久,白云江从同事那里得知了当初在恋爱时,谭蓓蓓脚踏多条船的事情。
得知此事后,白云江无比愤怒,时常借着小事殴打责骂妻子,而面对丈夫越来越过分的家暴行为,谭蓓蓓非但没有反抗,反而还觉得一切都是自己的错。
并且因为怀着孕,无法和丈夫发生关系满足他的生理需求,谭蓓蓓觉得自己身为妻子实在是太不称职了,更加想要弥补他。
某天,谭蓓蓓突然想到如果自己能给丈夫找来年轻漂亮的女孩供他发泄,他是不是就会原谅自己了?毕竟,哪个男人不好色。
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知晓了妻子的想法后,白云江不仅没有反对,反而还迫不及待地要求妻子赶紧行动起来。
显然,胡依萱就是谭蓓蓓为了讨好丈夫而精心挑选的祭品。
身为一个怀有身孕的弱女子,谭蓓蓓显然不能用蛮力抓获女孩,于是她便整日在大街上游荡,专门挑选那些年轻漂亮、又富有同情心的过路女孩。
她们涉世未深,不懂人心险恶,就算谭蓓蓓邀请她们和自己一起回家,出于一颗善良的心,她们也往往不会拒绝。
胡依萱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谭蓓蓓诱拐回家的。
在来到谭蓓蓓家中后,白云江假称自己要感谢胡依萱送妻子回家,拿出一盒酸奶递给了她。当然,这盒酸奶里早就放好了安眠药物。
不疑有他的胡依萱在吃下这盒酸奶后,很快就陷入了昏迷中。而看到她昏了过去,白云江无比兴奋,抱住她就要与她强行发生关系。
可偏不凑巧,胡依萱此时正处于生理期,这让白云江很是扫兴。
按理说既然没有与胡依萱发生关系,这时候放她离开也就是了,可白云江和谭蓓蓓却觉得,如果就这样让胡依萱离开,说不准她会发觉不对劲儿报警。
于是,这对狠心夫妇便一个捂住胡依萱口鼻,一个死死摁住她的身体,残忍地闷死了她。
结束后,他们将胡依萱的尸体装进行李箱,随意地丢弃在了荒郊野外。
三、可怜的受害者们
其实胡依萱并不是第一个受害者,在她之前,还有一个叫做苏某(化名)的女孩差点惨遭毒手。
苏某是白云江前妻的女儿白某甲(化名)的闺蜜,当时不过才十六岁。
6月25日,由于第二天就要参加中考了,白某甲便邀请苏某前往家中复习备考。
看到年轻漂亮的苏某后,白云江心中蠢蠢欲动,于是就让妻子假借犒劳两个孩子的名义,给她们送去两盒放了药粉的酸奶。
在苏某和白某甲昏迷后,白云江本打算立即与她发生关系,可看到一旁的女儿,他又有些犹豫。
白云江倒是不介意侵犯女儿的朋友,但他担心事后苏某会将此事告诉女儿,到那时性格刚烈的女儿肯定要和自己吵架,说不准还要来个大义灭亲。
显然,女儿是不能杀死的,白云江思索再三,只好放弃了继续犯罪。
不过虽然没有侵犯苏某,但由于药物的药性过于强烈,在第二天的考场中,苏某和白某甲都出现了呕吐、眩晕的症状,压根无法继续考试。
就这样,原本成绩不错的她们错过了考上高中的机会。
7月28日下午六点,还在家中休息的谭蓓蓓被警方抓获。从她口中得知白云江的下落后,警方在当晚十一点将他也给逮捕归案。
由于证据确凿,这对黑心肝的夫妇很快就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白云江被判处死刑,而谭蓓蓓被判处无期徒刑。
只是尽管害人者得到了报应,胡依萱的生命却是再也无法挽回了。
四、对于犯罪分子强奸杀人的惩处
谭蓓蓓借助自己孕妇的身份,利用受害者胡依萱的善良,将其骗至自己家里,以供自己丈夫实施强奸,这种丧心病狂的做法,应当得到法律的制裁。
对于谭蓓蓓的犯罪行为,有人认为,应当以强奸罪的对其依法惩处;也有人认为妇女不能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因此并不能以强奸罪追究谭蓓蓓的法律责任,因此应当以拐骗妇女罪,对其依法惩处。
强奸罪的犯罪主体限制只能是男性,而被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妇女,因此不管是男性强奸男性,还是女性强奸女性,都不能以强奸罪论处,只有男性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才能以强奸罪依法论处。
但是着并不意味着,妇女就不能被依法判处强奸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便是妇女,也是可以被依法判处强奸罪的。
这种特殊情况,通常是共同犯罪的行为,因为共同犯罪中包含了教唆犯、实行犯以及帮助犯。如果妇女对犯罪分子实施强奸的行为有着教唆、帮助的行为,那么依然能够以强奸罪的罪名来依法判处该妇女。
比如说,王好看的丈夫出轨了自己的闺蜜张漂亮,王好看在得知以后,就向要自己的闺蜜张漂亮好看,因此教唆、雇佣了赵某对张漂亮实施了强奸。
在这个例子中,王好看有着教唆他人实施强奸的行为。对于教唆犯,应当依据其所教唆的犯罪行为对于进行依法惩处,因此以强奸罪对王好看依法判处。
而本文中,谭蓓蓓通过诱骗胡依萱,为自己丈夫实施强奸提供帮助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因此同样应当以强奸罪追剧谭蓓蓓的刑事责任。
不少人都好奇,因为胡依萱当时处于生理期,因此谭蓓蓓的丈夫白某并没有成功实施强奸,是否还应当追究其强奸行为的法律责任呢?
虽然白某的强奸行为并没有完全实施,但是强奸罪是行为犯,即只要犯罪分子实施了刑法所规定的,不允许实施的犯罪行为,不管其有没有达成自己最终的目的,都应当认定为犯罪的既遂。
也就是说,白某在谭蓓蓓将胡依萱骗至家中,使用非法手段致使胡依萱处于不知反抗、无法抗拒的状态中时,就已经触犯了强奸罪,因此尽管白某没有达成自己的目的,也应当以强奸罪对其依法论处。
最终白某因为担心胡依萱在醒来以后进行报警,从而暴露自己的犯罪行为,竟然联合自己的妻子将其残忍杀害,并且抛尸荒野,他们的犯罪行为已经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判处他们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终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处了白某死刑。而谭蓓蓓却因为自己孕妇的身份被免除死刑,只是判处了无期徒刑。
五、结语
谭蓓蓓与白云江的犯罪手法其实并不算高明,可偏偏他们明白,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最容易被蒙骗。
利用胡依萱的善良,他们最终实施了残忍的犯罪,何其可悲。
善良自然是人们必须具备的美好品格,但在心怀善良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提高警惕,别让不法分子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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