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一个隐藏在校园里的恶性事件,本案受害者小慧的母亲在知道自己的女儿遭到校园霸凌时,立马进行了报警和向教育局举报。
教育局的处理结果是让施暴者小文停课反省,施暴者小文的家长对此表示只是同学间的打闹,且态度强硬的说,大不了赔偿你们五千块钱。
孩子霸凌家长维护,受害者家长报警
在一个稀松平常的日子,小慧突然请假回家了。小慧的母亲就很好奇,怎么还没放学就回来了,询问之下,原来是在学校受到了欺负。经了解,是以小文为首的一群自称为学校老大的同校女同学对小慧进行了围堵,并索要保护费。
在小慧向其表示没有钱时,便合伙将小慧推进附近卫生间进行恐吓和殴打,殴打过后,又联合其他几位同学将小慧衣服全部扒光,并用手机拍下视频和照片。
一拳难敌四手,小慧反抗无果,被拍下视频和照片,不仅如此小文和她的同伙还对小慧进行了恐吓,威胁小慧不许将此事告诉老师和家长,否则就让她好看。
被过霸凌后,小慧情绪极其不稳定,于是向老师请假回家,小慧的母亲发现小慧情绪不对后,便询问事情原委。
了解事情原委后,小慧的妈妈非常生气,报警和举报教育局没有得到想要的处理结果后,小慧的妈妈便找到了小文家长,想为自己孩子讨个说法,没想到对方家长态度极其强硬和恶劣,声称只是孩子间闹矛盾,随后便想拿出五千元了结此事。
一、暴力逼迫殴打同学,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伙同他人斗殴,对他人进行追逐拦截,并且强拿硬要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本案中来看,小文伙同学校其他女同学对小慧强行收“保护费”并且对小慧殴打恐吓和拍照片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并且她们对小文的行为是故意的,符合寻衅滋事的主观要件。因此构成寻衅滋事罪。
但因为小文和她的同伙,都在学校上学,并且都未满十八周岁,因此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小文脱小慧衣服并拍照威胁是否构成侵犯隐私?
隐私权,是我国公民都有的一种权利,指的是私人的生活安宁和私人的信息都受法律保护,他人无权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其中包含我们的肖像,身体,名誉,健康等等很多权利。
本案中小文脱掉小慧衣服并强迫小慧拍了相关照片后对其的身体进行殴打是可以规划到身体权的纠纷中的,对小慧拍照的行为也可能会使小慧处于恐惧惊吓等不健康状态,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规划到健康权纠纷中。
如果小文将拍摄的照片未经小慧允许发布到公共平台并得到广泛传播的话,将涉及到侵犯小慧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因此综上所述,小文的行为是侵犯了小慧的隐私权的,小慧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小文道歉并进行赔偿。
三、面对校园暴力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应收集被霸凌的证据。遭到霸凌后应立即报警处理,将被霸凌的事实经过告诉警察,让警察做好笔录,并向警察提供霸凌者的身份信息,让警察进行谈话教育。
如果对方也是未成年人,一般不会作处罚,只是口头教育等。警察处理后会告知结果,这样一来就留下了证据,过后可去派出所调取。
其次,去医院检查身体,保留好病历本和检查报告。
无论伤势大小如何都应该到正规医院就诊,正规医院会保留病人的就诊信息。到医院后,根据事实讲述自己受伤的经过,根据医生的要求做检查、处理伤口。
做完后保留好检查报告及医院出具的材料。最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起诉至法院时可到派出所调取出警记录证明校园霸凌的经过。
同时提供医院报告单等证明自己的受伤情况及各项费用。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关损失。
如果在学校遇到校园霸凌,能跑则跑,跑不过要尽量保护好自己的头部,不要隐瞒,也不要害怕,积极寻求帮助,第一时间告诉自己的老师和家长,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勇敢的对校园霸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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