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壮大村务工作者队伍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漳委组通〔2023〕24号)、《中共漳浦县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印发〈2024年漳浦县第一批村务工作者选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浦委组通〔2024〕9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需要,建设一批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村级工作队伍,决定选聘漳浦县第一批村务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计划

本批次公开选聘村务工作者100人,拟从参加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达到55分以上但未被录用的人员中选聘,优先解决村级干部队伍建设较为薄弱、位置较为偏远或工作任务较重的行政村。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

2.具有漳浦县户籍(不包含户籍在古雷、杜浔、沙西、霞美等4个乡镇的考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7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较熟练操作电脑;

5.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品行端正,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志愿服务基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参加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且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达到55分以上,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的岗位考生不在此次报名范围内;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向社会公布选聘计划及所需资格条件,实行公开报名、综合比选方式进行,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综合比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5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在县城区设立总报名点,负责接收全县各乡镇岗位的报名;在各乡镇设立分报名点,只负责接收本乡镇岗位的报名(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相应的报名点。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漳浦县村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综合比选

1.根据计划选聘人数1:1比例,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以2024年4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选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满额为止。入围人员届时以短信或电话通知。

2.若出现岗位报名人数不足计划选聘人数时,缺额部分可从服从调剂,且报名本县内其他乡镇岗位(不含古雷港区4个乡镇)成绩达到要求但未入围体检的人选中再次比选,再次比选由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筹,经当事人确认同意后正式入围体检。调剂比选入围的人员不再作为原岗位递补候选。

3.体检前,因报名者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由此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报名该乡镇岗位且成绩达到要求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满额为止。

4.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选聘:①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②退役军人;③应届高校毕业生;④报名本人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乡镇岗位的人员;⑤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应履行完整服务期限)。同时具备上述多个条件的,符合条件多者优先。

5.若同一乡镇岗位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成绩相同、优选条件相同,则由乡镇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三、岗位职责

村务工作者由乡镇、行政村管理使用,实行全日制坐班制,落实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制度。主要职责:学习、宣传、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社会救助、抢险救灾等农村中心工作;管好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或协助各项党务、村务工作;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