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0日早上,警方接到报警称在江苏省常州市春江路小桥头桥下的景观河里发现一具女尸。
警察赶到时只见一个已经泡成巨人观的尸体,一动不动的漂浮在河面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5年8月20号的这天上午,一男子照往常一样来到河边钓鱼,只是鱼没钓到倒是钓到了个人!起初他还不敢确定,正好此时有人经过,两人拿着竹竿翻了翻,发现竟然真的是一个人,这可把男子吓一跳,并立马就报了警。
警察赶到后将尸体打捞上岸,依稀可以辨认出死者是一名女性,该女子身穿红色上衣,下体裸露,身上还绑着一根绳子,绳子的那头还绑着石头。
警方立马意识到这肯定是一起谋杀,可死者的脸已经泡的肿烂,身体也出现巨人观,实在是没法通过人脸或者其他什么技术去识别死者身份。
经过法医的验尸,得知死者是一名二十五岁的女性,且死亡时间至少已经过去五天,正当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法医在死者的身体上发现了一处纹身,于是警方在网上发布了消息,很快就传来了好消息。
有人称自己的朋友马青已经失踪了好几天,而且手臂上也有这样的纹身。警方马上联系了马青的父母,通过其父母与死者的dna进行比对,发现死者就是马青。
经过提取资料可知,马青,江苏省宿州人士,生前在一家保险公司做推销员。
马青父母得知女儿遇害的消息痛哭流涕,他们说,马青之前结过婚,还与前夫生下两个孩子,之后因为感情不和离了婚。
警方开始怀疑是不是前夫因爱生恨把马青杀了呢?
通过对一系列调查,发现马青前夫并没有作案时间且有不在场证明,线索一下就中断了,不过在前夫描述下,警方倒是提取到了不少线索。
前夫称马青的私生活混乱,经常夜不归宿,通过警方对马青周围的人进行走访,证实了马青的私生活确实如前夫所说的那般。
警方开始对马青家周围的摄像头进行排查,果然发现了马青的身影。
视频中显示,8月10号晚上,马青带着一名男士回到家中,两人共处一夜,于第二天早上一起吃了早餐后分开。
第三天早上该男子还开了辆面包车接送马青上下班,既然如此,那么这个案件会不会是情杀呢?警方立即调取该男子的信息,发现该男子确实与马青存在同居关系。
该男子也十分坦然的承认了他与马青只是露水情缘,那天送完她上班以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通过调查,警方发现正如该男子所说的那样,他并没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而且该男子称像他这样的和马青同居的男的也不止他一个。
就这样线索再次中断,警察加大范围对监控进行调查,对马青上下班必经之地的监控进行排查,警方发现死者遇害当天所穿的衣服和死亡时所穿的衣服并不一致。
那就说明死者在死前回了家,还换了套衣服,可此后就再也没看到马青出现在监控范围内了,那么马青又是怎么出现在景观河的呢?
警方很快就想到对马青居住地到抛尸地点的路段的车辆进行排查,一辆白色小车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通过视频可以看到该小车的副驾驶上坐着一名昏睡的女子,而且她身上穿着的正是那件红色上衣。
通过马青父母对照片进行确认,他们肯定的说这是他们的女儿马青。
警方马上对该车的车主进行调查,得知该车的车主叫潘某,可警方通过比对发现潘某并不是当晚驾驶这辆车的人,警方很快的找到了潘某,通过潘某的描述得知,该车的原车主叫孙彬,不久前他将这辆车过户在他名下,也就是孙彬把车卖了十万块钱,又继续花钱租下来开。
通过比对,孙彬正是白色小轿车上的那个人,警方立即将他带回警局进行调查,在警察面前,孙彬表现得十分无辜。
但是警方只用了一计就让他把全部犯罪事实给招了。
通过警方调查得知孙彬竟然在不久前就订婚了,车也是岳父送给他的,不仅如此他还有案底,孙彬之前抢劫坐过牢,出来以后洗心革面开起了网约车,遇到了现在的女朋友。
在不久前女方的爸爸生病了,孙彬衣不解带地照顾了一段时间,对此一家人都对这个准女婿十分满意,还给他买了辆车。
可孙彬经常打牌,为此输了不少钱,不久前就将岳父买的车卖了,由于潘某就是开租车公司的,孙彬又把车租了回去,继续开网约车,以此瞒过女方一家,对此潘某害怕他把车开跑人财两空,于是在车上装了定位器。
定位器显示孙彬在那段时间内经常出现在景观河附近,起初孙彬并不承认是他杀了马青,警方突然想到之前马青在车上昏睡的状态就想着诈他一诈,就问:“你为什么要给她下药。”
听到此话的孙彬立马慌了神,直言“网友见面约在晚上,哪个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随即承认了他的犯罪事实,并在他的口中得知了案件的完整经过。
孙彬跟马青是在微信附近的人上认识的,加上好友以后孙彬就把马青约出来,马青也不拒绝就这样赴约了,然后孙彬在水中下了药,马青喝了以后陷入昏迷,然后在车上发生了关系。
马青醒了以后第一时间不是报警而是找孙彬要钱,马青说如果不给她一千块钱,她就去报警,可是那时候孙彬的口袋只有三百块钱,可马青坚持要一千块钱,就这样在两人的争执之下,孙彬十分愤怒,并把马青掐死了。
意识到自己杀了人的孙彬开始慌了,开着车到处找抛尸地点,最后把地点定在了人烟稀少的景观河内。
为了不让事情败露,孙彬找来了一块大石头,然后把马青绑在上面,然后抛入河中。他想着这样就不会被发现了。
可杀了人的他还是十分心慌,时不时的还会运一些石头扔到河里,试图把尸体牢牢地压在河底,可正是他的这一做法使尸体浮出水面。
经过调查警方还得知孙彬竟然是个惯犯,他经常趁着开网约车的空隙约女网友,然后用花言巧语哄骗其见面,然后下药,强行发生关系。
知道此事的女方家人十分震惊,因为在她们眼中孙彬是一个老实的好孩子,即使知道他之前有案底,但是在此之前,孙彬对待自己的女儿几乎有求必应,还没订婚之前,二老生病他细心照料,他们实在想象不出来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
女方家只有一个女儿,由于没有儿子,二老早就把孙彬当成是自己的儿子那样对待,要不是发生了这件事,这家人不知道还要被他蒙在鼓里多久。
事后孙彬还十分理直气壮,声称是马青太贪心,勒索他,他才会失手将人杀死。可不管怎么说都不会掩盖其故意杀人的罪行,此外,孙彬还犯了强奸罪。
根据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孙彬不只是强奸了马青一人,在此之前还有许多女性遭到侵害。除此之外,孙彬在强奸马青后还将其残忍杀害,抛尸河中,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包括:行为人基于图财、奸淫、毁灭罪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或者是采用了极其恶劣的手段,如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等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显然孙彬基于强奸将马青杀害,试图毁灭证据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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