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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句耳熟能详的顺口溜人人皆知,但是总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看到路口的指示灯闪烁要变黄灯时总在想,马上黄灯要变红灯了,我加点速冲一冲应该能过去,当你抱有这种想法时,事故也就找上门来了。

近日,在学城大道与永祥路十字路口就发生了一起因“抢黄灯”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日19时53分许,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永祥路往大学城南路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学城大道与永祥路路口时,王某眼见路口的直行红绿灯已经变为了黄灯,但驾驶人王某并没有选择减速,停车等待下一轮绿灯,而是选择一脚油门踩了下去,“抢黄灯”直行。恰巧这时张某某驾驶的摩托车也来到路口,正好遇到绿灯亮起,但张某某却未按导向车道直行通过路口。只听“砰”的一声,两车相撞,张某某直接被撞得在空中旋转了两圈然后摔倒在地,幸运的是张某某只是身上受了轻伤,其他并无大碍。

经调查,该起事故中,当事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张某某直行通过路口时未按导向车道行驶,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人信号即将变换,目的是清空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如果黄灯亮起,已经过了道路的停止线,可以直接通过路口。如果还没有越过停止线,就应该要停车等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人见到黄灯闪烁反而快速抢行,这种行为就是俗称的“闯黄灯”。

交巡警提示: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车辆通过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抢黄灯也许节省了几秒甚至只有一秒,但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