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盔”不等于“戴头盔”,不正确戴就等于“没戴”!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来说,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而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

近日,在重庆高新区西双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就因为戴好和没戴好安全头盔,事故中同一摩托车上的两人却有着不一样的后果。

事故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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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截图

当日15时1分许,李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62***的小型客车行驶至西双大道陈南路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无牌普通摩托车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刘某在行驶过程中,头盔扣带系得太松,发生碰撞时头盔突然脱落,导致刘某在此次事故受伤,牙齿磕掉了两颗。而和刘某一起乘坐摩托车的朋友由于正确佩戴头盔没有受到伤害。民警对双方进行了安全教育,双方表示一定汲取这次事故教训,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经调查,李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62***的小型客车在行驶过程中闯红灯,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刘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承担该事故次要责任。

高新交巡警提醒:安全头盔很重要,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使用安全头盔时不系扣带或系得太松,一旦遇到险情,头盔极易掉落,无法发挥保护作用。使用安全头盔时,应将扣带调节到既舒适,又紧实、不易掉落的状态。

供稿单位:高新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