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太原市迎泽区东岗小学党支部深入开展了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生活纪律部分的带读学习与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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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明确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旨在促进党员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活动中,党员们认真学习了相关内容。例如,条例强调反对铺张浪费,弘扬勤俭美德。勤俭节约不仅是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更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要作风。党员们深刻认识到,自身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工作中,日常生活也同样重要,任何铺张浪费行为都可能损害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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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条例也规范了网络言行,要求带头维护公序良俗。在如今的网络时代,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党员干部不仅要在现实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线上同样也需谨言慎行。通过学习讨论,党员们一致表示收获颇丰。王丽娟副书记提到:“要从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方面加强自我修养,在小事小节上严格律己,始终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王姝燕同志也认为:“必须时刻牢记生活纪律,无论是在工作时间还是八小时之外,都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重视家庭家教家风,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示范。”讨论之后,大家还观看了《惩治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典型案件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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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党员老师们将持续深入学习党纪处分条例,让生活纪律真正成为党员言行的准则和底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网易山西 郗艳 通讯员 史旭盼 助编 刘祥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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