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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4号)要求,我市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

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32.6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本人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9%确定月增加额;

第二部分,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新增加的养老金预计7月底前发放到位。

来源:菏泽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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