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下。6月28日,班玛县举行全县驻寺干部业务用车及办公设备发放仪式。仪式由县政府副县长周加主持,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春生出席并致辞。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全县各寺庙驻寺干部、统战民宗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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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上,参加领导为全县各寺庙驻寺干部发放业务用车及办公设备。强调,此次驻寺工作业务用车和办公设备发放为驻寺干部做好连接党委政府和僧俗群众的“六员”角色,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此举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要学习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要按照省委提出的“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重大要求,在关键时刻能担重任、显担当,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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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一要严把车辆及办公设备使用关。对新配发的车辆及办公设备按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把道路交通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严格用车制度,搞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证驾驶,确保行车安全;二要提振精神干实工作。要创新工作方式,提升运用创新思维和职能职责紧密融合水平,以此次发放仪式为新的起点,以昂扬的精神面貌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紧盯当前的基层各项工作,在硬件建设和管理规范上再充实再完善;不断提升自身的形象和品质,增强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率;三要严守车辆使用纪律。要严格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健全公车使用台账,规范派车、报销等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公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制度,切实提高公车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相关手续,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车轮上的腐败”。仪式前,班玛县委统战部与各乡镇签订《班玛县驻寺干部业务用车及办公设备保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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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班玛县委、县政府总计投入168.8万元购置10辆驻寺干部业务用车和48台办公设备,切实解决了驻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提高提供了坚实保障,使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倍感温暖、深受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