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吃一堑,长一智

但偏偏有人不当回事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却依旧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竟然正大光明开车驶入车管所

幸亏工作人员火眼金睛

及时消除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近日,中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一名参加满分学习科目一考试的群众张某竟然是开车前来,这顿时引起工作人员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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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张某于2023年因为酒驾被交管部门处理并暂扣驾驶证按照规定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不能驾驶车辆,但张某是本人自行驾车到车管所参加考试,属于无证驾驶。经调取张某的行车轨迹发现,其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还有多次驾驶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考虑到张某无证驾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予以制止和处理,车管所立即与交警大队鸣沙中队取得联系,并将案件移交鸣沙中队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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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到案后,办案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无证驾驶的危害,普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张某依法被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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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被暂扣期间开车,属于无证驾驶,会受到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还有可能被刑事处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刑事处罚: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开车,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民事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并不加重赔偿责任,但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来源:平安中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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