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公布《关于同意设置新疆和田学院的函》,同意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新疆和田学院,同时撤销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的建制。

函件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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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新疆和田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4〕12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和田学院的函》(新政函〔2023〕196号)、《关于将拟设置“和田学院”命名为“新疆和田学院”的函》(新教函〔2024〕18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新疆和田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5010765;同时撤销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新疆和田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区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6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000人。

望你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科学定位,突出教师教育特色和医学教育特色,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结构,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服务区域基础教育、基层医疗和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4年5月31日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2018年7月转隶和田地区管理,主管单位为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学校位于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1957年改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建校以来,学校累计为和田地区先后培养了3万多名各类人才。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创办于1984年9月,原是我国唯一一所培养维吾尔医药专门人才的高等专科学校,同时也是维吾尔医药理论挖掘整理、传承创新及维医临床技能和维药新药研究开发的科研基地。1989年向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正式备案。2011年9月,隶属关系由自治区卫健委(原卫生厅)调整至自治区教育厅;2018年7月,隶属关系由自治区教育厅调整至和田地委、行署。

新疆和田学院

新疆和田学院坐落在新疆和田县经济新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也是和田地区第一所本科院校。

2024年,学校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和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为基础合并组建, 由教育部直属4所院校,北京、天津、安徽三 省市所 属 20所高校以及自治区所属7所高校对口支援。 学校被纳入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由西南大学牵头组团支援,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学院建有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级、地区级研究平台25个。现有在校生16300余名,教师920余人。其中,教授48人,副教授240人,研究生学历教师382人。学校占地2788.34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亿元,纸质图书194万册,校属农场和药材基地1723.55亩。

学院新校区按照两万名学生的规模建设,拟完成建筑面积56.16万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24.56亿元,预计今年迎来第一批学生。

2024年共开设38个专业,6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工学、医学;32个专科专业涵盖教育与体育、医药卫生、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公安与司法、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农林牧渔、生物与化工、文化艺术大类。

来源:教育部、东南大学。